大陸經濟學家:中共為何不願結束「過度防疫」?
【大紀元2022年08月09日訊】當下,在全球許多國家,疫情防疫已成過去。對外國入境人員,接種疫苗者無需隔離或檢測;對於未接種疫苗者的限制也在逐步取消。在國內,這些國家已經取消了幾乎所有防疫限制,例如印度僅保留戴口罩的要求。
反觀中國,儘管中共也知道它所標榜的「清零」無法實現,仍以此為理由,限制公民出入公共場所,不斷要求居民72小時做一次核酸,並且由於三天兩頭會冒出一個陽性來,這一要求沒有止境。
大陸著名經濟學家盛洪最近在「如何結束過度防疫?」一文中指出,中國大陸現行的防疫政策是一種過度防疫。
什麼是過度防疫?「過度」指的是不可終止的特性。直觀地,這是時間的過度。既指時間太長;又指沒有一個結束的日期或條件。如戰時狀態以戰爭結束為結束條件。
盛洪說,大陸現有防疫政策沒有結束安排。首先它不可能達到它宣稱要達到的「清零」目標。如果不能達到,它就反覆重複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這構成一個死循環,欲達到其目標就要繼續過度防疫,過度防疫又不能達到其目標。結果永無寧日。三年防疫的實踐似乎證明了這一點。儘管其防疫手段過於粗暴和嚴苛,一旦發現有一例核酸陽性,就隔離整個社區;一個城市一旦有若干例新冠確診,就要封城。但防疫三年來,似乎「反彈」一直沒有停止。剛消停兩天,就會有病毒冒了出來。它沒有終結,也看不到終結的徵兆。歸結於過度防疫政策的錯誤,就是要麼其手段達不到其目標,要麼其設定的目標任何手段也不能達到。
邏輯上,我們可以做一個思維實驗。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已經把新冠病毒的奧密克戎變種看成是與流感類似的病毒,並不採取大陸中國如此嚴苛的防範措施,因而容忍病毒在一定範圍存在和傳播,如果大陸中國要保持在世界經濟中的位置,就必然要與其它國家的人打交道,那麼「外防輸入」就不會有終結。而在國內,過度防疫所依賴的行政體系本身存在問題。它具有重複地聚集,強制性接觸的特點,因而它是國內的帶毒群體。它的防疫手段就是核酸檢測和接種疫苗,而這又是造成人群集聚的主要原因。它的「防疫」本身就在製造疫情。但它的這一特點又因它的另一個特點而被掩蓋,就是它傾向於隱瞞真實信息。一旦它自身帶毒並引起傳染,它就矢口否認,然後將其歸因於一些荒誕的理由,如外國寄來的郵件,等等。所以有這樣一個過度防疫依賴的主體,「內防反彈」也永遠不會完結。所以在邏輯上,過度防疫沒有終止。
過度防疫沒有終止會怎麼樣呢?盛洪指出,防疫政策是個特殊的臨時的政策,它的實施會暫時限制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這在有限期的情況下,經正當法律程序批準是可以容忍的。但如果這一狀態沒有限期,沒有結束的條件,就變成了常態。這種違反憲法的社會狀態就變成了公民必須長期忍受的狀態,如對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就偏離了憲法狀態,就使憲法原則持續遭到破壞,這就等於顛覆一個社會的基本秩序。因而防疫政策不能成為一個社會的常規的規則,否則它就是在改變基本制度,而這種改變會造成對一個社會的總體的長期損害。而現在決定這個過度防疫政策的機構是防疫當局,在憲法框架中它根本沒有改變憲法原則、改變社會基本秩序的權力。實際上,即使有修改憲法權力的立法機構也沒有這種權力,因為公民的憲法權利不是立法機構授予的,而是他們本來就擁有的,是自然法,只是寫在了憲法條文中。更何況防疫當局僅以「防疫」為名,就改變了憲法狀態,就是大大地僭越了。
更進一步說,過度防疫對憲法狀態的改變,還是指它採取了與社會真實目標不對稱的強制性手段。社會真實目標是在平衡社會綜合目標的前提下,減少疾病感染以減少相應的死亡。而這一結果應與社會付出的代價相對稱,即社會收益應大於社會成本。而對其的量化估計,是將新冠生命損失和其它生命損失加上人身自由限制的時間損失做一對比。這我在「在憲法框架下科學地防疫」和「幾種防疫模式的模擬比較」兩篇文章中做了初步的估計,防疫成本和防疫收益之間相差100倍以上。顯然過度防疫所採取的措施是過頭地不當地限制了公民的憲法權利,並且帶來對社會綜合利益的損害。況且所謂過度防疫還不是一個基本不變的模式,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步步加碼的過程。在病毒變異比初始病毒的毒性減低很多的情況下,反倒增加對公民的人身限制,更突顯其手段與目標的不對稱,對憲法狀態改變得更甚。
憲法狀態被改變了會怎樣呢?除了公民權利被侵犯本身就是損害,還有對整個社會經濟的嚴重損害。最近有朋友聊到,東南亞國家、南亞國家現在一派欣欣向榮。據一篇文章,新加坡已成疫情以來經濟表現的佼佼者。其人均收入八萬美元已躍居世界前列。印度經濟在2022財年的增長率為8.7%。越南今年第二季度經濟增長率為7.72%。美國這個體量最大的經濟體一季度經濟增長率也為4.3%。反觀大陸中國,不說處處凋零,與疫情以前三、四十年相比,已經沒有當時的蒸蒸日上。據國家統計局,上半年GDP增長率僅為2.5%。考慮到這一數據一貫偏高,用克強指數估計為1.3%。兩相對比,印證了前面的直觀感覺。很顯然,東南亞國家、南亞國家與大陸中國在經濟形勢上的反差是由防疫模式不同造成的。
盛洪說,「記得1982年春節,我站在窗前,看著人們由於生活明顯改善而大放煙花炮竹,那時離1978年開始改革開放僅過三年。在其後三十年,中國的變化堪稱奇蹟。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改革開放首先開放的是國內市場。在計劃經濟時期,大陸中國被行政體系分割成無數封閉小市場。上世紀80年代我在做碩士論文時,考察為何各省要建立自己的汽車工業,結論是「市場是地方分割的」。那時一個普通公民到外地去,要憑介紹信才能入住旅館。雙碼和核酸證明就是新時代的介紹信。同樣三年時間,大陸中國失去了疫情前的生氣。經濟增速下降,外資紛紛撤出,中資也向境外尋找出路,大型開發商爆雷,一些銀行停止提款,爛尾樓業主拒絕支付月供,失業大量增加。其根本原因,在於防疫當局以「防疫」為名實則改變了經濟制度,使大陸中國的統一大市場分割為許多小市場。更嚴重的是這種狀況還在持續,並看不到盡頭。」
那麼,為什麼中共不能及時調整防疫模式,結束過度防疫呢?盛洪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他認為,這種與社會整體利益和綜合目標不一致的部門政策的出現,必然與政策制定中的偏差有關。這個偏差產生於與社會利益不一致的利益集團。而從這種過度防疫中獲得好處的第一個利益集團是防疫政策制定者集團。為什麼是它?它似乎沒有什麼利益呀?政策制定者當然不在乎多少貨幣,它在乎的是權力。而只有證明它自己正確才可能保住或攫取更大的權力。因而它宣稱自己一貫正確、拒絕批評、拒絕承認錯誤就符合它的最大私利。它的錯誤政策所導致的損害和成本,它卻是不予承擔的。例如全城全員每天核酸檢測的成本出自全民醫保或財政資金,並無需費它自己一分錢;眾多公民失去人身自由的損害和成本,也由於它濫用權力而壓制輿論而毫無感覺;當然這一過度防疫導致的經濟衰退的後果,也是可以用製造假數據加以欺瞞的。
第二個與之有關的利益集團是核酸和疫苗利益集團。曾經的全城全員每天核酸已經讓它們賺得盆滿缽滿,現在的全員每三天一次核酸檢測也是一個穩定的巨大市場,當然是由政府強制形成的被迫的市場。疫苗接種也是過度防疫政策中的重要一環,不時出現的強制疫苗接種的事件雖被輿論譴責,並由地方政府承諾不再強制,但這只是冰山一角,普遍存在的強制行為並未被曝光;並且還有在「不強制」的表象下面的勸誘和脅迫,致使疫苗接種始終是一個巨大市場。這個利益集團不光是商業性公司,還有與之勾結的政府官員。已經發生數起核酸公司故意放毒,或製造假陽性報告,就說明它們多麼不願意疫情結束。與之勾結的行政官員難道願意嗎?
第三個利益集團是濫權利益集團。由於以「防疫」為名而強加的政府管制會創造大量租金,各級行政機構及其官員可以利用此機會壟斷日用供給,高價售貨;還可以以同意給予有急需的居民出行為交換,獲取利益。有些收益表面看來不是收益。如居委會強制拉人出去隔離,破門入戶消殺,「志願者」或「大白」釘死居民家門,毆打出來的居民,等等,是一種變相的收益,即獲得心中惡意的滿足的收益。更進一步,如鄭州對銀行儲戶和爛尾樓業主賦紅碼,其它地方對到該地進行辯護的律師賦紅碼,「防疫」成了擴大濫權的藉口,是利用「防疫」之名的又一種「收益」。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