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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評論

吳惠林:勿掉入中共「讓利」的陷阱

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2022年8月28日在台灣大學舉辦名家講座,圖為主持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吳惠林(中),邀請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長矢板明夫(右1)、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研究總監楊瑞臨(右2)、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顏慧欣(左2)、台大政治學系名譽教授明居正(左1)解析台灣應如何作為。(鍾元/大紀元)

【大紀元2022年08月30日訊】近期,中共國對台灣某些農產品祭出「禁止進口」命令,此舉引起台灣內部的騒動,在一片譴責聲中,卻也傳出「中共國不再讓利」的聲音。顧名思義,「讓利」就是一方將利益給予另一方,亦即一方受損,另一方得利。不過,貨品的進出口買賣,只有單方面得利嗎?不是買賣雙方都有利的「互利」行為嗎?即便是中共的「政治行為」購買方式,對中共國人民都沒有利益嗎?當然不是!

管制政策要不得

記得台灣本土名作家黃春明的小說《蘋果的滋味》被搬上螢幕時,畫面中男主角咬了一口蘋果,那種「滿足、享受」的表情讓人永遠難忘,因為那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嚐到蘋果的滋味。那個時代的台灣禁止蘋果進口或者受到嚴格的管制,一般人要嘛買不到、要嘛無力買(價格高),這都是政府的「管制政策」造成的。

之所以會有進口管制,是因為對於國際貿易的「進出口」,很普遍的認定「出口是好現象」、「進口是不好的」,而「出口大於進口是順差」、「進口大於出口是逆差」的習慣說法就是明證,因為「順」是好的,而「逆」是不好的呀!這可能是由於「出口」是「我們的東西賣出去換到錢」,而進口則是「我們將錢給了對方」,前者好似「賺了錢」,後者則是「虧錢」。這當然是極大的繆誤,其間忽略了實實在在的「東西或產品或物品」,而身為「消費者」的人,不是要消費「實實在在的東西」嗎?進出口指的是一方以實實在在的東西換到了錢,另一方則以錢換到實實在在的東西,不是兩邊都獲得各自想要的嗎?不是都有「利得」嗎?

在自由市場裡,商品交易或商業交易總是有利於買賣雙方的,雙方都是覺得「值得的」,否則不可能成交。這裡所謂「值得的」,是說買方在拿出一筆錢買到一份物品的時候,他總會覺得:他所捨的東西其值小,所取得的東西其值大。相對地,賣方在拿出一份物品賣得一筆錢的時候,他也是覺得所捨者值小,所取者值大。若有一方覺得「不值得」,買賣就做不成。所以,買賣或交易,其實不是等值的,更不是一方的利得來自對方的損失,而是雙方都有所得。

自由交易是「互利」行為

照理說,這個事實我們每個人應該都可以從自省中體會到,但在日常生活中,畢竟有人不會經常反省而有所蔽。人在有所蔽的時候,再淺顯的道理,也不會懂。譬如:當一個人生病看醫生買葯吃時,就想不通他所花的醫藥費,不是醫生和葯房要他花的。而醫生和葯房賺的錢,不是因為他的病痛,而是因為給他消除病痛。進一步說,有所蔽的人如果是賣方,當他在某情況下不得不賠本賣出時,他也想不通要他賠本的不是當時的買者,而是他自己的經營失算。畢竟買者並沒給他賠本的痛苦,而是減輕他賠本的痛苦,若無此買者,他會賠得更多呢!

這兩個比喻應可說明在自由市場,商業是有利於雙方的基本原理了。至於「一方的利得是另一方的損失」這個說去,可以適用於盜竊、劫掠和戰爭。盜竊和劫掠得到的東西,是失主的損失,而戰爭的勝利,則是敵國的敗降。原本盜竊、劫掠、戰爭這些罪惡行為與商業不僅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而且是像黑暗與光明那麼相反的兩回事。不幸的是,「商場如戰場」一直被人們琅琅上口,而「商戰」也早是慣用說詞,不但將同業競爭比喻為「商戰」,而且把買賣雙方的關係看作戰爭。

「商戰」謬見

18世紀的鼎鼎大名作家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在他的《哲學詞典》「祖國」這一條目下寫著:「要做一個好國民,就要希望本國以貿易致富,以武力致強。明顯的,一個國家如果不犧牲別國,就不能致富;如果不加害於別國,就不能稱強。」伏爾泰因為揭發一些古老的迷信而享盛名,卻不自覺地陷入一個最可悲的謬見,他竟然把國際貿易與對外戰爭相提並論,認為都是要犧牲別國、加害他國!

另一位19世紀的大人物拿破崙三世(Napoleon III, 1808~1873),更說:「一國輸出的貨物數量,與一國為榮譽和尊嚴而對敵國所能發射的砲彈數量成正比。」也就是說,為了本國的榮譽與尊嚴,對外發射的砲彈愈多,則輸出的貨物也就愈多。

伏爾泰和拿破崙三世這兩位高高在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發出的聲音是非常宏亮的,學院內的經濟學人和經濟學教義,無法壓抑它。歐陸的情形是如此,連出產經濟學始祖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 1729~1790)和李嘉圖(David Ricardo, 1772~1823)的英國也是一樣,英國貴族的典型見解,都抱持著對商業的謬見。

不幸的是,在中國,當嚴復把亞當・史密斯的《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譯成中文引進中文世界的同時,也有人將「商戰」觀念也譯介進來,更經常被時髦人物以口筆傳布成為新思潮。其實,由史密斯的《原富》通常被譯為「國富論」就可見其一斑。

國際主義非國家主義

史密斯這本經典所討論的財富問題,不是以一國為本位,而是著眼於多國,因此他這部書名上用的」Nations」是多數式的,有著「國際意義」是國際主義的,而「國富論」這個譯名中的「國」字,卻有著「國家主義」的意涵,有導向「經濟國家主義」的危險,而「國家至上」也就理所當然了。

奧國學派宗師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早在1944年就指出,在「國家至上」的世界,即便是民主政府,在充斥貿易壁壘和移民障礙、外匯管制和剝奪外資的時代,幾乎每個公民基於自身利益,都渴望外國政府可能用來傷害他的這些措施遭到廢除。所以,幾乎每個公民都渴望本國力量強大、領土擴大,於是委給政府更多權力,擴大政府強制與脅迫領域,在經濟民族主義或國家至上主義下,政府控制愈來愈多的商業活動,而且採取「以鄰為壑」的經濟政策,德國是最代表性的國家,在「經濟國家主義」作祟下,爆發出兩次世界大戰,也坐實了「商戰」的現實。

跳脫「讓利」陷阱

不可否認的,在戰爭中,至高無上的目的是在毀滅敵人,任何手段都可採取,而「兵不厭詐」是歷來戰略的箴言。商業,是我們人性中理智運作的產物,把商業比作戰爭,不僅是比類不倫,而且嚴重地破壞商業道德。如果「兵不厭詐」也可用到商場,還有什麼商業道德可言?如今盛行的妨冒、假貨、偷竊技術等等,顯然是違反商道的。不過,若把商場看作戰場,還有何話可說呢?也許就在錯誤觀念誤導下,才有如今這種令人遺憾、卻被視為正常的現實吧?!

人類或有所警覺,乃有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出現,使國際貿易向自由貿易前進,可惜的是還是有著濃濃的「重商主義」的味道,尤其2001年中共國加入後更是陽奉陰違的發揮「新重商主義」的戰略,鯨吞蠶食全世界,成就其超英、日趕美的全球第二經濟體,進而威逼利誘全人類戕害自由、人權,將「假惡鬥」的本質盡情發揮,「欺騙」、「不誠信」、「不講道德」,在錢財積累雄厚實力下,利用高科技工具監控人民,其念茲在茲要統一台灣,各種統戰伎倆紛紛出籠,而「讓利」只是其中一種手段而已。

其實,這種「放長線釣大魚」的伎倆,台灣民眾早已心知肚明,為何還是擺脫不了?是不是就像一般的「詐騙」,明知有詐,卻還時不時的有人上勾呢?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能接」大家也都很清楚,為何還會落入陷阱呢?看來恢復傳統倫理道德,人人當「正人君子」,讓「正念」常在我心才能阻絕啊!而中共的早日滅亡正是先決條件,所以講清中共邪惡本質、戕害人類的真相,讓世人儘快清醒過來、拒絕受迷惑,並拒絕它,進而推倒它,是多麼重要的事呀!!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