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起訴 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大紀元2022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調查超過半年,8月23日宣布偵結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專案小組查出她在縣長3年任內涉利用10個人頭帳戶洗錢超過7,000萬元,其中2,300多萬元來源不明,加上免徵地主土徵稅,又緩拆同批地主租地給她搭建縣長競選總部,再借給韓國瑜選總統使用,形同獲利工程費200多萬元,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特殊洗錢罪等3大罪狀將她起訴,而在政壇投下震撼彈。
宜蘭地檢署8月23日偵查終結,依照貪污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林姿妙、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等10名公務員,檢方更批林姿妙身為縣長卻未廉潔自持、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女兒林羿伶召喚一級主管瑨縣長官邸下達指令,請求法院對林姿妙從重量刑。
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官員等涉貪弊案,宜蘭縣長林姿妙也被列為被告,宜蘭地檢署8月23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以及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等15人被檢方提起公訴,其中林姿妙遭檢方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特殊洗錢罪等3大罪狀起訴,並請求對林姿妙從重量刑。
宜蘭縣政府、縣長林姿妙等多項弊案,包括宜蘭縣政府辦理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機六用地旁1558地號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以及林姿妙財產來源不明等案。對此,檢方經多年蒐證,認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偵辦。
檢方表示,林姿妙從2010年擔任羅東鎮長至今,除薪資、租金之外,並無其他收入,但他的現金有7844萬多元,這並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不相當。
對此,檢方指出,林姿妙身為一縣之長,應謀縣民福祉,但讓陳姓被告等人,免徵土地增值稅,放任不具公職身份的女兒召喚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加上有超過7000萬元來源不明現金,且犯後否認犯行,檢察官建請從重量刑。
林姿妙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地檢署趕在登記前2天正式起訴她,「目的非常明顯,就是政治追殺!」為了公平正義,9月1日她仍會去登記參選。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