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州參院通過州憲法修正案 不保證墮胎權
【大紀元2022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賓夕法尼亞州參議院週五(7月8日)通過了一項州憲法修正案,明確表示該州憲法不保證任何與墮胎或墮胎公共資金有關的權利。
這項由共和黨領導的州參議院提出的修正案指出,在賓州,由納稅人資助的墮胎和墮胎本身都不是憲法權利。
賓州參議院將該修正案添加到一項法案中,這項法案包括多項州憲法修正案,其中包括要求賓夕法尼亞州居民出示合法身份證明才能在州選舉中投票。
賓州憲法沒有賦予州長否決州憲法修正案的權力,頒布州憲法修正案也不需要獲得州長的支持。
該修正案接下來需獲得州眾議院批准,然後必須在下一屆州議會選舉前的至少三個月公布,供賓州人審查,然後在選舉出下一屆州議會後,再次由州參眾兩院投票批准。賓州法律規定,憲法修正案要在兩屆議會選舉期間獲得兩院通過。
之後,為了最終確定修正案的結果,將把修正案交由賓州人投票表決。
賓州參議院這一舉措是在美國最高法院兩週前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後做出的,該裁決使得墮胎在美國合法化,儘管保守派質疑墮胎並不是一項憲法權利。
這項立法現在已提交州眾議院表決。如果獲得批准,它將等待下一屆立法會議的審議。如果議會再次通過,該修正案將提交給選民進行最終的批准。
一些反對該修正案的人在州議會大廈外舉行了集會。他們說,即使該修正案不會禁止墮胎,他們也擔心這可能會導致對墮胎的進一步限制。
民主黨人指責,共和黨議員試圖繞過民主黨籍州長湯姆‧沃爾夫(Tom Wolf)的否決權,因而採用了憲法修正案、而不是普通立法的形式來禁止墮胎。
但共和黨人表示,他們是在保護未出生嬰兒的權利。他們還認為,最終決定權應該屬於選民,而不是州長。
「這就是我們,讓賓州人民有能力表達他們對賓州法律的意見。」州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金‧沃德(Kim Ward)說。
責任編輯:葉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