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報告:中共濫用法律迫害法輪功學員
【大紀元2022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宋唐報導)4月12日,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提交2021年人權報告,在部分,國務院指出,中共黨員幾乎占據了中國所有政府和安全機構的高位,控制了中國的司法和法律系統,在針對以維吾爾人等少數民族、宗教群體成員的人權迫害中,中共犯下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
報告說,(中共)嚴重限制和壓制宗教自由,嚴重限制言論自由和媒體,嚴重干擾和平集會自由和結社自由,嚴重的政府腐敗行為,政府官員和安全部門犯下侵犯人權的罪行而不受懲罰。
今年的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比較全面地揭露了中共冠冕堂皇法律條文之下的司法黑幕,列舉出中共非法迫害維吾爾等少數民族、維權人士、律師、公民記者和法輪功學員的大量事實和案例,包括中共政府任意或非法剝奪生命、強迫失蹤、酷刑、任意逮捕或拘留、拒絕公平公開審判、任意或非法干涉隱私、家庭、住宅或通信等等。
本文摘錄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濫用法律的部分。
任意逮捕和拘留法輪功學員
報告說:「任意逮捕和拘留仍然是系統性的,(中共)法律給予公安人員廣泛的行政拘留權,使其能夠在沒有正式逮捕或刑事指控的情況下,長期拘留個人。律師、人權活動家、記者、宗教領袖和信眾、前政治犯及其家庭成員,仍然是任意拘留或逮捕的對象。」
報告提到,按照中共法律,刑事拘留超過37天需檢察院批准正式逮捕,但涉及所謂「國家安全、恐怖主義和重大賄賂」除外,公安拘留人員的期限,超過了法律允許的範圍,審前拘留一年或更長時間的情況很常見。
按照中共的法律,在提出刑事指控之前,應允許被拘留者與辯護律師見面,但在提出指控之前,長期拘留而無法接觸律師的情況也很常見。
中共法律要求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當局經常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個人長時間拘留,特別是在政治敏感案件中,公安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報告舉了任海飛的例子。任海飛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當局沒有出示逮捕證的情況下被逮捕,自2020年6月以來未經審判被關押,也沒有受到指控。直到2021年9月8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還沒有對任海飛進行審判。任海飛被捕後受重傷住院,出院後被關押到大連姚家看守所。之前的2001年至2008年,任海飛曾因其法輪功信仰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現居美國的任海飛妻子王晶告訴大紀元,任海飛被抓當天在大連甘井子街派出所就遭受暴力毆打,出現嚴重的心臟、腎臟衰竭等症狀,生命垂危,隨後被送往大連新華醫院搶救。他出院後一直被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看守所拒絕其家人探視。2021年10月14日,任海飛被非法判刑10年並勒索罰款10萬元。在他提起上訴後,於2022年1月被告知,不開庭維持原判。王晶女士現在無從得知任海飛的具體情況,很擔心他的身體。
詳情請參看。
報告還寫道,「當局逮捕或長期拘留律師、宗教領袖或信眾、上訪者和其他權利倡導者……,對許多公民進行法外軟禁,剝奪旅行權,或在不同類型的法外拘留設施(包括『黑監獄』)中進行行政拘留。」
「(中共)當局利用行政拘留來恫嚇政治和宗教支持者……,針對政治活動家和宗教信眾,特別是在『法律教育』中心針對法輪功學員。」
報告說,中共當局拒絕許多持不同政見者、法輪功學員或所謂的「麻煩製造者」公民入境中國。由於COVID-19大流行,當局大大減少了可以進入中國的旅行者總數,包括中國公民。
根據報告,中共繼續以政治和宗教為由監禁公民,但卻對外聲稱不是因為他們的政治或宗教信仰,而是因為他們違反了法律,「罪名」包括所謂「危害國家安全」和進行「X教活動」。
報告中特別提到了法輪功學員卞麗潮(卞麗潮是河北省唐山市開灤十中優秀教師,2012年被非法判十二年,請參看)。
暫停或吊銷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的執照
按照中共法律,刑事被告有資格獲得法律援助,但絕大多數刑事被告,都是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受審。
律師必須是中共控制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成員,中共司法部要求所有律師在頒發或每年更新律師執照時,保證要忠於中共。中共繼續要求有3名或3名以上黨員的律師事務所,成立黨支部。
報告說,中共當局不允許律師為某些客戶辯護,暫停或吊銷了承接敏感案件律師的執照,包括異見人士、家庭教會活動家、法輪功學員或政府批評者的案件。
比如,去年12月16日,北京市司法局吊銷了梁小軍的律師執照,理由是他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的帖子批評馬克思主義,並稱法輪功為一種宗教。
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報告說,一些活動人士和組織指責中共政府強行摘取良心犯的器官,包括宗教和精神信仰者,如法輪功學員和新疆的穆斯林被拘留者。2021年6月,幾位聯合國專員發表了一份聲明,表示對「針對中國在押少數民族,包括法輪功學員、維吾爾族、藏族、穆斯林和基督教徒」的摘取器官的指控感到震驚。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