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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同事電腦隱私無悔意 桃院法官撤職停用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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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桃園報導)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懷疑同辦公室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竟於2020年偷拍對方電腦中的私密照片、對話紀錄並向院長檢舉,但曾女早已單身。曾女提告後,高等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懲戒法院職務法庭2日則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蔡政佑2020年5月25日在曾女辦公室電腦螢幕上看到曖昧訊息、私密照,懷疑曾女已婚卻與一名男子有婚外情,因此用手機拍下後向桃園地院院長檢舉。曾女被院長約談後證明雙方都是單身,並得知電腦畫面被人偷拍,因此自行架設微型攝影機逮人。

未料,蔡政佑得知調查結果後仍不死心,於同年6月17日下午趁辦公室沒人時故技重施,再度拍下曾女與曖昧對象的對話紀錄共21張。曾女事後拿著錄影畫面向檢方提起妨害秘密告訴,桃園地院一審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經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法官評鑑委員會2021年3月依《法官法》新制,將蔡政佑移送職務法庭懲戒,成為首位未經監察院彈劾就進入司法懲戒程序的司法官。職務法庭指出,蔡政佑的的竊錄方式,是點入曾女的LINE帳號,窺視並拍下私人對話與親密照片檔案,嚴重影響曾女人格的自由發展。而蔡政佑得知曾女單身後,仍再次偷拍她的私人對話紀錄,侵害隱私權與人格權甚鉅。

職務法庭強調,蔡政佑所為與法官應具備的高尚人格相違背,知法犯法,且經判處罪刑,已損及法官的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情節重大。而他辯稱曾女是為了報復他才會堅持提告的說法,也看不出自省態度,已無法使社會大眾信任蔡政佑適任法官一職,因此評議後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仍可上訴。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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