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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申請難民 疑遭前港官為難 上訴獲勝

雨傘運動三周年,香港多個團體在金鐘「連儂牆」舉行「全民覺醒反抗暴政」集會。(李逸/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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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一名香港人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被拒後,她懷疑難民局官員因受到中共政府的影響而拒絕了她的申請,並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結果獲勝。

根據聯邦法院2021年12月8日發布的裁決書,申請人陳康(Kan Chan,音譯)的個案獲准司法覆核;之前的決定被擱置,該個案退回給難民上訴處(RAD),由另一名官員重新審理。

按法院文件,陳康在2014年參加了「雨傘運動」。2017年7月,習近平訪問香港。同月,香港警方以涉嫌和大約40天前發生的一宗普通襲擊案有關為由調查她。在2017年7月及8月期間,香港警方曾多次聯絡陳康,並上門對她進行調查。陳康隨後被捕,之後獲准保釋。

陳康於2017年9月11日接到通知,要求她再次到警局接受識別程序。但她最終沒去,而是來了加拿大,並在大約一個月後,提交了難民申請。

根據法院文件,2018年9月27日,加拿大難民局官員坎貝爾(J.W. Campbell)聽了陳康的申訴。聽證過程中,坎貝爾的態度看起來帶有爭辯性,他的語氣顯得不屑一顧,幾乎是輕蔑的,這可以從他對申請人的回應、語帶嘲笑中得到證明。

陳康對該難民官的言行感到不舒服,並決定上網查其背景。結果發現,坎貝爾曾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上訴裁判處(建築物)主席。

在申請被拒後,陳康獨自向難民上訴處提出上訴。在申請難民及上訴期間,她都沒有聘請法律代表。按法院的記錄,陳康的上訴聲明中,提到難民局官員依賴其個人觀點做判決,但沒有明確使用「偏見」一詞;她也沒提該官員曾在香港政府任職的事。

結果是,難民上訴處不認為陳康的上訴理由足以駁倒難民官的決定。

上訴到聯邦法院

陳康後來聘請了法律代表,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這一次,陳康明確指出,她認為難民官坎貝爾的決定帶有「偏見」,並以其人曾在2010年至2012年間在香港擔任上訴裁判處(建築物)主席來支持該觀點。陳康指出,該主席職位是由香港特首委任,特首決定被委任者的任期及薪酬。

聯邦法院法官Avvy Yao-Yao Go在裁決書中說,顯然,申請人有責任證明在香港的社會及政治環境中面臨嚴重迫害的可能性。「但是,難民上訴處關於香港自回歸以來人權沒有惡化的結論是不合理的。」

「鑑於此案嚴重違反程序公平,以及難民上訴處對香港狀況惡化的不合理裁定,應將此案發回難民上訴處,由另一名官員做決定。」聯邦法院的裁決書寫道。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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