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建「國中之國」紐約兩華人認罪
【大紀元2022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51歲的商人陳宏(Chen Hong,又名Cary Yan,Hong Hui Yan)和35歲的助理周朝婷(Chaoting Zhou,音譯)週四(12月1日)在,承認密謀賄賂馬紹爾群島共和國高級官員。他們圖謀在馬紹爾群島一個環礁建立一個類似於香港的半自治地區。
陳宏被指控利用一個聯合國附屬的具「特別諮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來行賄,以取得馬紹爾群島朗格拉普環礁的控制權。
這個環礁,鄰近美國1946至1958年間進行逾20次原子彈和氫彈試爆的比基尼環礁,環礁上持續存在的放射性污染程度比世界上其它地方要大,而陳宏卻圖謀將其變成外國投資活動的基地,或者是「國中之國」。背後的內情,超出很多人想像。
馬紹爾群島與美國關係密切
在地緣政治上,馬紹爾群島(RMI)介於澳洲和美國夏威夷州之間,位於美國和澳洲海軍艦艇和商船的關鍵通道上。這些島國所處的特殊海域具有重要的地緣戰略意義。
1986年馬紹爾群島和美國簽署「自由聯合協定」而獲得獨立主權,該協定賦予美國在其領空和水域的軍事行動權,以換取美國為其公民提供安全保障和福利。
中共近年來試圖對太平洋島國施加更多影響力,以改變太平洋戰略格局,引起了美國的注意。如果這些國家倒向中國,那麼美軍通向亞洲的道路可能將被切斷,美軍的行動也可能讓中共都了如指掌。
陳宏賄賂案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提出。
陳宏是什麼人?
根據起訴書,早在2016年12月左右,陳宏和周朝婷就利用聯合國非政府組織,與馬紹爾群島在紐約市的官員溝通和會面,討論建立發展半自治區域的問題。
陳宏是什麼人?他為何看中太平洋島國上一個受污染的環礁?
在百度百科「聯合國全球國家競爭力合作組織」詞條下,馬紹爾的陳宏任該組織的祕書長,令人眼花撩亂地頻頻出訪,例如2016年6月28日,陳宏祕書長率團訪問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府,介紹中國的對外投資情況。但該詞條的參考資料下所羅列的連結均無法打開,或者被刪除/取消。
不過,新華社2017年8月26日在「」一文中,曾提及「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治理和競爭力國際組織」(英文簡稱WOGC)董事會主席陳宏,稱他是個「涉足礦產、地產和金融業務的企業家」。
新華社的報導說,陳宏領導的非政府國際組織,「攜手來自拉美和太平洋島國的三十多位政府高官和來自中國和美國當地企業界及社會各界大約300人,在聯合國總部舉辦了一個主題為『通向可持續發展未來:從承諾到結果的包容性創新』的跨國研討會。」
「美國之音」記者方冰挖掘出陳宏的另一個身分——中國錦輝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中國中央電視台由南航贊助的「發現之旅」頻道中至少兩個欄目——「發現中國」和「記錄東方」曾採訪他,欄目的《上善若「水」》記錄了一種「橫空出世」、能治百病的「神水」——SSG原水。
本報記者在百度百科上用簡體字搜索「陳宏」和「錦輝國際控股集團」,即可見到2017年7月29日刊於搜狐網的一篇名為「」的文章,上有陳宏將SSG「神水」贈與包括聯合國前祕書長潘基文在內的各國高官的照片,他與199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歐元之父」羅伯特‧蒙代爾(Robert A. Mundell)等名人的合影等等。
網上同時可見揭其騙術的文章,例如稱,陳宏和他的「錦輝國際控股集團2017年1月開始在海南省內進行大規模宣傳,打著科技、互聯網金融的思路,聯合國組織的招牌,推廣SSG包治百病的能量水和區塊鏈中的創投金元」。
時間快進到2021年5月21日,大陸《檢察日報》報導,「近日,。」這起斂財近9億元人民幣的案子,賣的正是被「大肆宣揚由美國航天局認證,能包治百病的『生命能量液』」。
為何看中一個受污染的環礁
根據起訴書,陳宏和周朝婷提出在朗格拉普環礁(Rongelap Atoll)建立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想法,同時提供現金賄賂,試圖影響馬紹爾群島官員立法建立該區。據稱,他們的聯合國非政府組織還支付了這些官員前往香港的旅行、住宿和高級娛樂費用。
但是,親台灣的馬紹爾群島女總統希爾達‧海涅(Hilda C. Heine)政府反對設置該區。她批評該提案將把朗格拉普環礁變成中國的「國中之國」,衝擊馬紹爾的獨立性,並憂心該區可能會引發洗錢與販賣護照等問題。
很多人說馬紹爾群島護照和公民身分就相當於一張美國綠卡,這是因為馬紹爾與美國簽訂的《自由聯繫協議》,馬紹爾公民不用簽證就可進入美國,其貨幣都為美元。
《金融時報》2019年報導說,「陳宏提議創建一個經濟特區,他的公司稱該經濟特區將可自行向居民發放馬紹爾群島護照。雖然他還沒有建造任何東西,但他已經將這個想法賣給了中國的潛在投資者,以此作為獲得美國居留權的一種方式。」
由於該法案受到時任總統海涅的堅決反對,未能在國會過關。在陳宏和周朝婷兩人的賄賂運作下,海涅2019年在大選中失利。2020年3月20日,新國會通過決議案,支持半自治區的概念,為該法案鋪路。
不過,稍後陳宏和周朝婷兩人就在泰國落網,今年9月被引渡至美國受審。昨天(12月1日)他們承認犯有一項共謀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FCPA)罪名,FCPA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兩人都憑藉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簽發的護照旅行。根據認罪協議,非美國公民者在定罪服刑後可能會被強制驅逐出美國。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昨天在兩人認罪後發表聲明說,陳和周兩人「試圖通過賄賂,破壞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的民主進程,以促進自己的經濟利益」。他稱讚檢察官和執法合作夥伴揭露了這種腐敗,並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