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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法案 要求網絡巨頭付媒體內容費

加拿大頒布新法,要求科技巨頭為平台新聞內容付費。(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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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16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週三(12月14日),加拿大國會通過自由黨議員提出的C18號法案,要求網絡巨頭為在其平台上發布內容的新聞媒體支付費用。

聯邦文化遺產部長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在週二的最後一次講話中稱,法案為谷歌和臉書Meta等擁有臉書和Instagram等社媒的科技巨頭制定媒體內容付費、談判框架和談判程序,會加強數字新聞市場公平,保護自由獨立新聞未來,為讀者提供事實信息,保護民主。

法案將制定一套由加拿大廣播電視通信委員會(CRTTC)負責的監管機制,違規企業會被CRTTC處以行政罰款。與媒體已達成符合特定標準協議的網絡巨頭,可無需按法案規定條款談判。

遺產委員會上週提出的18項法案修訂中,有多項原住民媒體保護規定,與非盈利和盈利媒體簽訂協議等,充分反映市場區域、人口、語言和種族多元化,允許豁免條款進行公眾諮詢等。其中一項修訂還規定,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CBC)須公開與科技巨頭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

其它修訂還包括:正規新聞媒體協會之外的其它非正規媒體行業規範監管,確保這類媒體不針對特定群體宣傳仇恨或不失信息,有了錯誤即時糾正;總部位於海外的新聞媒體不受法案約束,自營媒體定義等。

谷歌和Meta均表示不滿。Meta再次威脅撤下加拿大臉書平台上的新聞內容,谷歌此前警告法案中對所有媒體一視同仁條款會導致搜索結果中摻雜太多不良信息,會導致更多不實信息。

保守黨認為,法案讓政府監管機構決定什麼是真正的新聞,什麼不是,管得太寬。真正要做的是確保網絡自由,政府不應干預太多。C18法案應廢除,讓科技巨頭和小媒體自行決定,就像世界首富馬斯克(Elon Musk)前不久收購推特一樣,是真正為科技行業注入一股新風。◇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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