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度酒駕拒測 被開罰180萬
【大紀元2022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7日公告第12次酒駕累犯,共計12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6名、累犯3次2名;拒測累犯2次3名、累犯4次1名;拒測累犯4次是一名林姓男子,遭裁罰180萬並被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指出,林姓男子4度遭攔停皆拒測,林男第1次酒駕拒測在2019年,他騎機車在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被攔停;第2次2020年騎機車在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被攔停,同年駕駛汽車在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遭攔停;2022年騎機車在台北市福興路被攔停;林男累計罰鍰180萬且尚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
酒駕新規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罰鍰9萬元、駕駛汽車罰鍰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處罰鍰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裁決所提醒,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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