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為落實國際公約,締結任一公約的國家應在一定時間內提供「國家報告書」、「NGO(非政府組織)報告書」及「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給國際審查。國家人權委員會28日表示,台灣首次撰寫的獨立評估意見將從《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著手。
人權會指出,台灣已簽署的國際公約包含「兩公約」、《兒童人權公約》、《身心障礙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過去的國際審查中均曾提出「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但由於「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須由獨立人權機關撰寫,因此,過去皆未曾提出。
台灣簽署的所有國際公約當中,《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已歷經三次國際審查,是所有簽署的公約中最早也最成熟者。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於2020年8月1日揭牌,因此,將以CEDAW撰寫台灣首部「獨立評估意見書」,以了解CEDAW在台灣落實的狀況,並由人權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共同主持。
人權會已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舉辦七場次焦點團體訪談,邀集76名專家、學者分別針對性別暴力、性傾向/性別認同與表達、家事移工、不利處境群體之婦女(包括偏鄉、原住民、高齡、移民、身心障礙等)、女性就業與經濟機會等主題,聚焦討論權利侵害是否有迫切介入必要、法律保障是否有缺漏或不足、政策執行有無明顯缺失等議題。
兩位監委強調,協調政府單位共同促進人權保障是人權會的職責,人權會將就焦點團體中蒐集到的意見,再邀集相關權責機關對話以釐清爭議點,並依據公約條文與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針對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內容提出人權會的立場與建議,提供國際審查專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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