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廖素貞台灣雲林報導)雲林縣稅務局今天宣布,車籍在雲林縣完全使用電能的電動車輛,免繳使用牌照稅期限,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長四年至2025年12月31日。
總統於2021年12月30日公布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規定,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4年至2025年12月31日。
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繼續使用低汙染車輛,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賡續扶植台灣電動車產業、建構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雲林縣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依據總統頒布的命令,延長4年至2025年12月31日。為了節能減碳,呼籲民眾多使用電動車,既可免繳使用牌照稅,又可維護空氣品質!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