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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推贓證物管理科技化 立委:缺統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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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9日針對調查局毒品證物遭盜賣、筆錄當面遭竊等案,邀請法務部等單位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各地檢署明年可全面以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技術管理贓證物庫;但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指出,司法單位缺乏統一的證物監管鏈。

法務部規劃以RFID技術將槍彈、毒品、貴重物品及死刑、無期徒刑案件證物妥適保存。蔡清祥表示,今年已斥資約5千萬元在6個地檢署進行試辦,並由台北地檢署負責開發全國統一適用的系統,並逐步推廣各檢察機關實施,預計明年就可全面建置完成。至於調查局部分,局長呂文忠表示,須分3年逐步建置。

司法院行政廳長彭幸鳴則指出,司法院目前已導入區塊鏈技術,運用在業管的債權憑證保存上,未來也將與法務部共同推動「司法聯盟鏈」,利用其不可竄改的特性,確保數位證據資料同一性及連續性。不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葉毓蘭呼籲,相關精進作為也應顧慮到第一線執法同仁,包含警調、憲兵等治安機關都有此需求。

而江永昌認為,證物從偵查、審判到可能翻案期間的保存應有同一性,但證物監管鏈、驗真程序、相關法律等應由何單位負責?從警察、檢調到法院應有一致的規範;尤其是數位證據部分,區塊鏈只是其中一種方法,以國外為例,存取證物資料時有防寫功能、鑑識專用軟硬體等,這部分是我國司法相關單位欠缺的部分。

蔡清祥回應,若個案上有需求,從司法警察機關建立數位證據保全,到檢察官如何擷取、起訴後如何送到法院,法務部在檢察行政的立場願意協調建立相關法制及設備;法務部目前有資訊處,會研議是否為此在其下設立專責單位。

此外,葉毓蘭提到,贓證物保管對警察機關來說是非常嚴峻的考驗,尤其是已經移送的案件,如挖土機、超跑等大型或價格高昂的證物都會交給警察機關保存,但警方根本沒有場地,只能自行租賃倉儲空間,如此因陋就簡、便宜行事難免會發生弊案。法務部長蔡清祥坦言,租倉庫的作法當然不宜,但應是少數個案。◇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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