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E應對火災預防性停電 哪些方面有改進?
【大紀元2021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在加州火災多發季節到來之際,太平洋瓦電(PG&E)所實施的火災預防性停電政策,在週二(8月3日)的加州公共設施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上,受到質詢和批評。
這是關於該電力公司如何採取措施,以減少電力設施導致的火災系列聽證會中的第3次聽證,對採取預防性停電的措施,太平洋瓦電稱之為「公共安全停電」(Public Safety Power Shutoffs)。
會議上,太平洋瓦電介紹了2021年在預防火災方面取得的進展,並受到包括加州公共設施委員會委員、居民、加州森林及防火局,以及加州州長辦公室屬下的緊急服務辦公室,和加州能源基礎設施安全辦公室(California Office of Energy Infrastructure Safety)在內各方面的質詢。
通過簡報,加州公共設施委員會主席瑪麗貝爾.巴傑爾(Marybel Batjer),要求太平洋瓦電資深副總裁兼首席風險官薩密特.辛格(Sumeet Singh),要明確說明太平洋瓦電在限制停電的數量及範圍方面的努力,並強調稱,委員會的態度是,應當將停電作為最後的應對措施。
巴傑爾說,與其它緩解策略不同,「公共安全停電」對用電客戶造成直接而真實的衝擊,這是犧牲用電客戶的利益的方式來減少野火風險,在停電期間,人們的生命財產處於風險之中。
辛格表示,對於預防性停電,太平洋瓦電的舉措之一,是關於何時採取停電來預防火災的指南有更新,並基於一個新的機器模型。而此前太平洋瓦電實施預防性停電,只根據發生火災的機率,主要是諸如風力、濕度,以及地區附近是否有容易起火等因素來決定。
更新後的模型,則綜合考慮了天氣紀錄歷史數據,以及本地停電的趨勢,來判斷發生災難性大火的可能性;該模型還能夠幫助公司判斷附近的樹木倒下、壓到輸電線路,從而導致火災的可能性。
這是應今年4月,一位負責審理太平洋瓦電刑事犯罪指控的聯邦法官對公司的整改建議,所做出的調整。辛格說,根據新的判斷條件,能夠減少2017年、2019年預防性停電的次數,但可能與2020年的預防性停電的次數相當。
2016年,聯邦法庭判決太平洋瓦電在保存準確、全面的紀錄,以及在處理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威脅這些方面,存在疏失,這些導致了2010年在聖布魯諾(San Bruno)發生的8人死亡的天然氣管道爆炸事件。
辛格稱,結合了樹木倒地壓到輸電線路的預測性因素,平均停電時間從35小時增加到39小時;預測顯示,該模型還可能增加在有著高聳樹木的加州東部、郊區停電的頻度,這些地方包括普萊瑟爾縣(Placer County)和比尤特縣(Butte County)。
辛格還說,太平洋瓦電將僅在停電機率高、發生災害性火災風險較大,這2樣因素同時滿足的時候,才會觸發停電,一個具體例子就是,在有著乾燥樹木的地區發生了強風天氣。
至於有風暴且同時下雨,或者炎熱乾燥的天氣但是沒有風的情況下,並不會觸發太平洋瓦電採取停電措施。
辛格還演示了太平洋瓦電在升級電網方面的進展,以及增加了對受到停電影響用戶的投入。
太平洋瓦電安裝了超過1,000個電力隔離裝置,能夠在採取停電措施時,將電網停電的範圍限制到更小的程度,並加強了600英里輸電線路的電線桿和覆蓋縣的安全。
這些措施不會改變停電的機率,但能夠加高太平洋瓦電決定停電措施的門檻,辛格說,徹底解決電火花導致火災問題的方案,是將輸電線路埋入地下。
在上月的聽證會上,太平洋瓦電宣布一項新的計畫,將10,000英里高火險區的輸電線路埋入地下。◇
責任編輯:陳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