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8月27日訊】朋友轉來黃浩銘不久前在法庭宣讀的「陳情書」,如果香港曾有「驚天地泣鬼神」的警世文,那就是了,它不但彰顯黃浩銘本人的人格,也彰顯香港人的文化品格。
黃浩銘通過這篇文章,全面闡述香港人政治抗爭的心路歷程,表達他對獨裁暴政的立場和態度。面對牢獄之災,他不但沒有求饒,更泰然承受命運加諸自身的苦難。他這篇陳情書,不但代表他自己,我相信也代表了現在獄中「服刑」的眾多民主義士,不管是年長的社會知名人士,還是默默無聞的熱血青年。
如果歷史將某種責任加諸在我們身上,那我們就把它扛起來,為了後代,為了人類的未來。黃浩銘告訴我們的,就是這樣的意思。
「沒有民主,就連基本人權也不會擁有!」「如果我需要承擔和平示威引發出來的暴力事件的刑責,那麼誰應該承擔施政失敗所引發出來的社會騷亂的罪責呢?」「我對於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能夠在出獄後與群眾同行一路,與戰友同繫一獄,實是莫大榮幸。」「我期望,曾與我一起遊行抗命的手足戰友要堅持信念,在艱難歲月裡毋忘初衷,活在愛與真實之中。」
這些話擲地作金石之聲,令人生出無比的激情與勇氣。
黃浩銘在長毛入獄之後,基本上是社民連的領軍人物,即使在國安法之下,我們仍時常看到他帶領社民連戰友參與街頭的宣傳鼓動工作。通過這篇陳情書,我們終於明白他們正義力量的來源,他們先有堅定的信念,然後才有勇敢的行動。
拜讀這篇陳情書,我不禁又聯想到教協。我並非要對教協求全責備,而是面對巨大政治壓力,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一種是據理堅持,一種是主動放棄,一種是堅守氣節,一種是委屈求全,一種是始終企定,一種是步步後退。
如果必有災難臨頭,那你力爭是災難,放棄也是災難;如果痛苦不可免,那你持守是痛苦,忍讓也是痛苦;如果打擊一定要來,那你企定受打擊,後退也受打擊。
教協主動解散後,鄧炳強即聲稱,主動解散不代表不必追責,證明獨裁者從來不會因為你的軟弱而手下留情,你的軟弱只是幫助獨裁者更方便做事而已。香港至今仍有結社自由,政府除非修法,否則無法強迫教協解散,中共若想強行解散教協,還要大費周章。對政府來說,沒有比教協自動解散更稱心如意的了。
發動一點輿論戰,製造一點聲勢,施加一點壓力,「不戰而屈人之兵」,這是中共最便宜的事。最近律師會選舉,中共又重施故技,看來又達到他們的目的。
最近又有一個叫盧文端的福建人(很抱歉我也是福建人),寫文章威脅民主黨不可不參加未來的立法會選舉——你看,連不參選都有罪了!那民主黨要不要因為這個盧文端說了這麼一句話,就趕緊去參選呢?香港人什麼時候,連不參選的權利都沒有了?如果一個三腳貓,隨便說一句話,我們都要腿軟的話,那我們還談什麼抗爭?還談什麼普世價值?
民主黨內鼓吹參選的大有人在,我不知道李永達出走,是不是與他無法力挽狂瀾有關,我們且看看民主黨會不會屈服在盧文端的筆下。
民陣在烏雲壓城之下,針對要不要解散的問題開了會,結論是沒有結論——民陣企定了!從前做的事已抹煞不了,今後怎麼做再從長計議,但那與要不要解散有什麼關係?能做的事就做,不能做的事就不做,今日不能做今日不做,明日能做了明日才做,以前做了什麼事,該如何承擔便去承擔,今後避免自動送頭,這樣不就可以了嗎?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真的不得不解散,那坐等政府以專政暴力來解散,也好過自動解散那麼難看。反正解散不解散,專政暴力都不會手下留情,那不如像黃浩銘那樣,自在企定,據理力爭,保持政治氣節,從容面對歷史,至少維持最低限度的自尊。
我仍然希望教協收回解散的決定,或讓解散這件事無疾而終,不要再開什麼「勞什子」的特別會員大會,不要修改會章去遷就解散的決定,就做回會員的權益和福利的事,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堅持多久就堅持多久。至少,你們都像黃浩銘那樣,如果真的需要上法庭,也寫一篇自己的陳情書,給香港人一點精神上的激勵。
我的年紀至少比黃浩銘大一輩,對他的堅毅和豁達深感欽敬,藉這篇文章,向他表達由衷的敬意,我願以老朽之身﹑欲禿之筆追隨他。讓我們每個人,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為香港做一點事,不管那點事有多大作用,只管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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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