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6日公布,未依規定廚餘養豬的裁處規定,回溯5年紀錄,最高可裁罰300萬元,若民眾主動檢舉也有獎金可領,截至目前為止,警政機關及各縣市查獲的豬肉產品,送樣檢驗計76件,目前檢驗非洲豬瘟「陽性」計有6件。
截至26日為止,警政署已清查相關處所5317處;地方政府聯合稽查東南亞食品販售業者,已查核579家。另關務署也在邊境查獲3件自香港輸入含肉月餅、共2.43公斤。
應依規定將廚餘高溫蒸煮,即中心溫度90°C以上、持續攪拌1小時以上,未依規定使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將依《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項所定,按違法行為次數,回溯5年期間,最高可裁罰300萬。若民眾發現違法使用廚餘,檢舉成案,將依「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可依案件金額20%額度核發檢舉獎金。
環保署截至也在26日中午已完成第二波全國廚餘養豬廠稽查行動,並移除各縣市放於公開位置的廚餘桶258桶,至於養豬場加強查核情況,農委會也已完成3605場,其中1場違反廚餘使用規定,將依法裁處;另牧場健康訪視4382場均無異狀,顯示未受非洲豬瘟病毒入侵。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黃金城呼籲,防止病毒進入畜牧場是當務之急,也是守住台灣養豬相關產業的關鍵時期,請全國民眾齊心防疫。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