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錘殺案 受害家屬:隔離凶嫌終生
【大紀元2021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本月初,布碌崙羊頭灣「海港城鐵鎚殺人案」的凶手被裁定患精神病免予追究刑責。昨天(8月24日),受害者家屬代表潘太太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將兇手關在精神病院,讓他在那裡度過餘生。
2019年1月15日海港城自助餐廳發生3華裔被害案件,34歲的愛沙尼亞裔男子馬湯諾域治(Arthur Martunovich)被抓捕歸案。在接下來的審訊過程中,馬湯諾域治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而他對殺人動機的解釋卻令人匪夷所思,他聲稱,因看了一部描繪亞洲男性虐待女性的電影,才揮舞鐵鎚攻擊殺害三名華裔男店員。
之後的兩年,被告經過心理測試、材料分析、當面詢問等精神病鑑定的過程,無論是控方還是辯方找的專家對他案前、案中、案後的調查情況來看,都一致鑑定他為精神病人,在案發前已有精神病史、住過精神病院,已失去辨別自身行為錯誤的能力,不是「沒病裝病」。
但這樣的處理結果讓華人社區難以理解,畢竟對於普通民眾來說,這個殺人凶手一下毀了三個家庭,可謂喪心病狂,難道這種「不正常」反而能讓他脫罪?在週二的記者會上,遇害者潘子密的妻子潘太太抹著眼淚說,她感到「真的很憤怒,很悲哀」,現在的訴求唯有讓兇手「永遠關在精神病院,讓社區有一個安定的生活。」
紐約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說,其中兩個受害家庭有孩子,一個受害者家庭有93歲的老人,在這種情況下,你如何向孩子、向老人解釋「法律對心神喪失者不處罰」?
他希望10月4日再開庭時,社區能團結起來向法庭展示民意,要求確保被告被轉到高安全性的精神病機構種,在那裡待上足夠長的時間,甚至終生;要求在作出任何釋放決定之前向受害者家屬發出通知,以便家屬有機會到法官面前陳述他們的看法。
檢方:盡可能關他餘生
事實上,近年來對於精神病辯護的相關案例逐漸增加,但法律不會輕易讓「精神病」變為一個漏洞。大多嫌犯案發前沒有精神病史,經過鑑定被認定為無責任能力的是少數。相比之下,最終鑑定精神正常的還是大量存在,如陳閩東案。海港城案正如法官所指,這種獲得檢控雙方一致意見的案件非常少見。
在美國,即使被鑑定為精神病人,法庭判決被告不負刑事責任,該被告也需要接受強制醫療聽證,由法庭繼續判決是否因其精神疾病或具人身危險性,不能讓他自由。且坐牢有期限,治療沒有期限限制。
在這起悲慘的案件中,檢方也試圖謹慎的處理,確保亞裔社區不必生活在對被告的恐懼中。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昨天發給《大紀元》的聲明表示,地區檢察官、檢方團隊與受害人家屬、社區成員等舉行了幾次會議,解釋法律和事實,即每個對被告進行檢查的精神科醫生都得出結論,他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讓陪審團無法在法律上裁定他有罪。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承諾「會盡一切可能,將他隔離在一個安全的設施中,可能是他的餘生——以確保公眾安全。」
精神病等於脫罪?未必
據查,在紐約州,有兩個設施為重罪被告提供恢復治療:柯比法醫精神病中心(Kirby Forensic Psychiatric Center)和米德-哈德森法醫精神病中心(Mid-Hudson Mid-Hudson forensic psychiatric center),位於紐約市以北約60英裡的奧蘭治縣。這兩家醫院就是紐約州心理健康辦公室(OMH)所指的「安全設施」。
總體來說,所有精神病醫院都採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安裝鎖、大門和鐵絲網,但柯比和米德-哈德森的安全性措施更高。所有重罪被告,無論是暴力的還是非暴力的,都在兩家醫院之一接受治療,不是出於法律原因,而是因為OMH政策。
柯比和米德-哈德森的恢復治療主要是精神藥物,但是抗精神病藥物的副作用可能會使人虛弱。半島電視台美國頻道(Al Jazeera America)曾報導,730名被告在轉到雷克斯島(的精神病房)後經常停止服用藥物。許多抗精神病藥會導致體重增加或稱為遲發性運動障礙的帕金森樣肌肉疾病。大多數都是鎮靜劑,這對於關在雷克斯島這種危險環境中需要保持警惕的囚犯來說可能是一個問題。
文章舉了一些例子,法官不能把嫌犯關監獄,但是變相的判了另類的終身監禁——在精神病院關著,幾十年。有些人在雷克島設施和醫院之間來回倒騰,無法脫離這個系統。
而精神病院的設備和生活條件未必比監獄更好。《紐約時報》2019年12月13日「為什麼工人害怕轉走50名犯罪精神病患者」一文,描述了精神病患者在 Kirby或其姊妹機構Mid-Hudson法醫精神病中心,患者也可能面臨其他精神病囚犯的暴力威脅。◇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