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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站未戴口罩拒繳罰鍰 存款遭分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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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綜合報導)台北市朱姓及新北市高姓民眾各因拒繳未依規定佩戴口罩之罰鍰新台幣(下同)3,000元,「拒繳罰款」,經法務部台北分署足額扣押其銀行存款後,於20日核發執行命令,准許移送機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收取上開金額,成功為國庫追繳罰鍰,並展現強力執法決心。

朱姓民眾於去(109)年12月間「未戴口罩」進入捷運西門站,經站務人員勸導仍拒絕佩戴口罩,故遭裁罰3,000元。另高姓民眾則係在今(110)年6月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於捷運景美站內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台北捷運公司提供錄像為證,亦遭裁罰3,000元。2位民眾皆逾期未繳納罰鍰,移送機關分別於今年7月底及8月初將案件移送本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照片(台北分署提供)
台北分署照片(台北分署提供)

分署受理後迅即調查渠等名下財產狀況後核發扣押命令,並經銀行回覆完成凍結其帳戶。茲因2位民眾皆未與本分署聯繫陳報清償方案,分署爰再於今日核發執行命令,命金融機構將扣押金額解付移送機關收取入庫。上開案件不到1個月即皆完成扣收存款的執行程序,展現分署執行力,遏止民眾違反防疫規定政策的決心與努力。

分署為加強此類拒戴口罩案件之執行,以確保防疫無缺口,特協調相關移送機關加速移送作業,並已於日前陸續受理相關裁罰未繳案件。分署將於符合比例原則之前提下,對義務人各項財產發動強力執行,以落實政府防疫政策。

分署並藉此呼籲,新冠肺炎疫情固日漸穩定,惟全國仍處於第二級警戒,不得鬆懈,請社會大眾務必持續遵守佩戴口罩及居家檢疫等防疫規定,也勿轉傳未經證實之疫情相關訊息,以免遭受裁罰。分署亦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公告及上級機關之指示,強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以共同阻止疫情蔓延、守護國人健康。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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