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昭昭,因果循環,善惡有報絕非虛言,很多時候,世人未必能看透,救別人其實也就是救自己。
佚名徽商救書生 被救者知恩圖報
明朝萬曆年間,有位不知名姓的富有的徽商,在九江一帶經商。一天,他因事坐船過長江,見到有數人落入江水中,原來他們所乘的船隻被強盜劫持,他們不僅財物被洗劫一空,而且還被推入江中。
富商看見江水中有人在呼救,馬上讓自己的船員靠攏過去,將落水者一一救出。被救的七人是舉人,都是前去京城應試趕考的。善良的富商讓他們換上乾淨的衣服、給他們食物,還在渡過長江後,贈予他們旅費。富商沒有問他們的姓名和籍貫,也沒將自己的姓名告訴他們。
第二年,七人中有六人中了進士,其中一人是福建莆田人方萬策。八年後,方萬策被朝廷任命為御史,到嘉興和湖州一帶巡視。
時任嘉興知府的屠沖陽為表示歡迎,在府邸之中大擺宴席,款待方萬策。當時富商因為做生意賠光了本錢,已賣身到屠知府家作僕人,正好也在酒席上伺候客人。
在酒席上,方萬策看到他覺得十分眼熟,就招呼他上前,細細詢問他的來歷,並確認他正是當年救命的恩公。方萬策遂離席長跪道:「恩兄在上,我就是被救的七人中的一個啊。」
說罷,方萬策回首對屠知府說:「我想為我的恩公贖身,大人可否同意?」屠知府自然應允。
很快,方萬策幫富商買回了賣身契,讓他恢復了自由身,還請商人到衙署住了一個月,並贈予他上千兩銀子。他還將恩人找到的消息告訴了另外幾個被救的人,那幾個人此時也都做了官。他們聽說後,也紛紛贈予商人錢財。商人以這些錢財為本錢,重新開始做生意,生意做得是順風順水,不久後又成為一名富商。
汪應鳴兩次脫險皆有因
清朝光緒年間,安徽休寧人汪應鳴在襄陽充團練守衛長江。團練,是當時民間自發組織起來的自衛團體。由於社會動盪、流寇增多,有些團練鄉兵對於往來行人,但凡懷疑是賊人的,不由分說就拿下甚至殺掉。這樣魯莽行事,難免會傷及無辜。
一天,幾個團練鄉兵發現有來自四川的兩個商人腳下沾滿了泥土,似有遠行之色,再觀其言行,認為他們是賊人,就揮刀想將他們斬殺。汪應鳴上前阻止大家道:「焉有不問而枉殺之者?」於是將二人綁縛交到官府。
官員審問他們時,二人出具了往來進貨買賣的憑據,果然是正當經商的商人,並非賊人。官府又找來與他們交易之人,也證明他們的身分不虛。兩個商人得以免死。因為離去匆忙,他們沒有來得及詢問救命恩人汪應鳴的姓名。
過了沒多久,一夥兒流寇突然跑到襄陽,燒殺搶掠。汪應鳴在混亂中逃到江邊,想乘船離開。然而煙水茫茫,不見一艘擺渡船。他又呼喊藏在蘆葦中的船家,希望可以搭救自己,但卻沒有人回應。正焦急間,忽見一艘船中有人探頭出來,這人見是汪應鳴,馬上將船駛到岸邊,讓其上船。原來船上之人正是之前被他搭救的兩個商人。汪應鳴遂脫離險境。
後來,汪應鳴又因為替人打抱不平,被人告到官府,他只好離開安徽。在乘船過江的前一晚,他所住的旅店中有人大聲哀哭,十分悽慘。汪應鳴詢問店小二,才知是一名遠來的客官患了重病,一直滯留在旅店,因為銀錢花光,店主人要將其趕出去。汪應鳴心下惻然,便贈與那位生病的客官很多錢財。
因為耽誤了時間,汪應鳴沒有趕上當日的渡船,只得等第二天再走。第二天上船時,船家告訴大夥兒:「昨天此時狂風驟作,很多船隻都翻了,死了很多人。如果你們昨天來,現在已在魚腹中了。」
參考資料:清《寄園寄所寄》之《座右編》與《續人鏡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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