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因時制宜,為提高警覺、守護市民健康,嘉市府30日下午公告管制嘉義市提供現場飲食相關場所禁止內用,並自即日起生效。而31日一早開始,市府衛生局隨即派員出勤,以巡街方式至市區各餐飲店逐家宣導查察「餐飲業(及夜市)一律外帶,不開放內用。」
市府衛生局說明,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為因應嘉義地區疫情發展,嘉義市針對本市餐飲業、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夜市、商圈及相關提供現場飲食之場所,自即日起至8月6日(必要時得延長),全面禁止現場飲食內用,僅可實名制外帶、外送。
衛生局表示,昨日已開始陸續採取電話與電子郵件,通知嘉義市相關餐飲業者配合「全面禁內用」規定,今31日起,以「現場巡街」查察本市餐飲業者執行狀況。衛生局表示,餐飲消費巔峰期集中在中午用餐時段,以及晚間用餐時段。若現場宣導發現店家有提供內用餐桌椅,將請其立即撤除。至於市場、夜市店家攤販及百貨業者,則由市府建設處配合中央提出管理措施,並由衛生局配合執行宣導與稽查工作。
仁愛路某早餐店店家談到,從降二級警戒開始,他們仍決定全面以外帶方式服務客人。仁愛路知名雞肉飯業者說,會配合不開放內用規定持續做好防疫措施。多數自助餐業者在降級後仍維持禁內用,有自助餐業者於自助餐檯外圍加上隔離膜,避免顧客選菜接觸餐食產生風險。也有連鎖餐飲店家表示,大部分民眾以外帶居多,他們也自行決定不開放內用,希望等疫情真正降溫後,做好萬全準備再開放。
衛生局指出,在中央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後,當時,市府開放餐飲內用,但須符合中央規範「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包括實聯制、用餐距離限制、梅花座或使用隔板、環境清消等。如果未能符合相關指引,會鼓勵業者改採外帶、外送方式,並嚴禁試吃、邊走邊吃。
衛生局同仁分成7小組至全市各餐飲店家(含攤商)宣導,並告知相關內用規範。經前幾天觀察,仍有許多商家維持外帶、外送,不提供內用服務。而之前降二級,衛生局已宣導稽查近1,118家次餐飲業者,並搭配電子郵件(2200多封)通知餐飲業者相關管理措施與Q&A。
嘉市府衛生局特別提醒各類餐飲業者,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如有拒絕、規避或妨礙上述防疫措施,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