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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開8.5億紅單 南市警執行率超標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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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台南市交通違規案件暴增?市府原編列1年交通違規罰單收入4.9億元,但迄今僅半年,市警局已開出8.5億元紅單,執行率超標3.5倍,市議員洪玉鳳砲轟市府將市民當提款機,警察局已成為市府的營利單位。

台南市議會29日進行總質詢時,市議員洪玉鳳表示,台南市警局已成為台南市歲入大功臣,落在房屋稅、牌照稅、增值稅、契稅及遺產稅之後。

交通違規罰單方面,今年1至6月,取締超速地點與科技執法總計41萬1,983件,違規金額高達7億2,419萬餘元,而民眾檢舉案則有13萬5,763件,金額為1億3,280萬餘元。這些罰單郵寄,市府編列1,593萬元郵資根本不夠,還需警方東湊西併湊出1,200萬元支應。

洪玉鳳說,從這些交通違規的案件上顯示,檢舉案的比例已高達近3分之1,但檢舉案究竟是協助警方維持交通秩序的正義使者檢舉達人?還是激增民怨的魔人?特別是檢舉人甚至上網互相炫耀檢舉數量,猶如擂台競賽,警方對檢舉案也不敢不罰,喪失原有行政裁量微罪不舉的空間,更造成民眾互相監視、互相檢舉的對立態勢,對社會和諧造成極大影響。

她說,交通部已在今年4月26日召開『研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亦即民眾檢舉制度,修法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她建議市府能針對比較輕微檢舉案排除違規。

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過於浮濫一事,南市警察局回應:將從嚴審查,針對舉發照片或影片模糊、違規事證不明確、重複檢舉、違規檢舉超過7日、地點時間不明、未符合違規要件等將不予舉發;另對於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輕微勸導條件者,依法勸導免予舉發。◇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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