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部份牛奶不符營養標示 鈣及蛋白質差距近一倍
【大紀元2021年07月15日訊】消費者委員會測試40款牛奶及牛奶飲品,結果發現樣本間的三大營養素包括蛋白質、鈣質和脂肪含量也有差異,特別是「高鈣」產品,樣本之間的鈣質含量也可相差近1倍。一個樣本包裝中「含蛋白質」實際檢測量比標示少30%,超出法規容忍值。
是次測試40款牛奶及牛奶飲品,當中26款樣本經超高溫處理,14款經巴士德消毒,售價約由6.9至67.9元。
牛奶一般被認為含豐富的鈣質及蛋白質。測試結果顯示,子母高鈣較低脂牛奶飲品及明治CP-meiji新鮮牛奶飲品的蛋白質含量較低,每100毫升的蛋白質含量分別只有2.5克及2.1克外,其餘38款樣本的蛋白質含量,由3克至4.5克,屬於「蛋白質來源」食物(每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少於3克蛋白質)。
40款樣本中,雖然有三成(13款)的鈣含量達到「高鈣」食物的水平(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少於120毫克),唯樣本間的鈣含量可差距近一倍,由每100毫升含121毫克至239毫克。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高鈣」產品時,應同時小心比較其營養標籤。
餘下27款樣本的鈣含量,由每100毫升含99.4毫克至119毫克,屬「鈣的來源」食物(100毫升液體食物含不少於60毫克)。
綜觀各類別的樣本,高鈣牛奶飲品類別的平均鈣含量(178毫克),較其它類別樣本(包括脫脂牛奶類別、全脂牛奶類別及牛奶飲品)的平均鈣含量(分別為116毫克、113毫克及113毫克)高逾五成,當中7款高鈣牛奶飲品樣本的成份表標示添加了磷酸鈣、乳鈣或礦物質,使其鈣含量較其它樣本高。較鈣含量最高及最低的樣本,鈣攝取量可相差近1.3倍,差異頗大。
「較低脂」比「低脂」牛奶
總脂肪含量相差約一倍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奶類所含奶脂每100克不得少於3.25%,脫脂奶所含奶脂則不得多於0.3%。全部樣本都符合相關奶脂含量要求,所有脫脂類別樣本均沒有檢出脂肪。
2款日本牛奶樣本分別標示為「特選3.6」及「特選3.7」,有關聲稱代表牛奶中的脂肪比例,唯該2款樣本檢出的總脂肪含量分別為每100毫升4.0克及4.2克,比全脂牛奶類別樣本的平均值(每100毫升3.7克)高8.1%及13.5%。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儘管較高脂肪的牛奶味道會較香濃,欲攝入較少脂肪的消費者宜小心選購。
綜觀各類別的樣本,「低脂」牛奶飲品類別樣本的平均脂肪含量為1.1克,「較低脂」牛奶飲品類別樣本的平均總脂肪含量則為2.1克。消委會表示,雖然「較低脂」只是比「低脂」多了一個「較」字,但其總脂肪含量與「低脂」牛奶飲品可以相差約1倍。消費者選購時亦要留意。
檢視各樣本的營養標籤,「明治CP-meiji」「含蛋白質」實際檢測量比標示少30%,超出法規容忍值;亦有「滋味」樣本的包裝上同時附有「high calcium」(高鈣)及「source of calcium」(鈣的來源)兩個營養素含量聲稱,容易令消費者混淆,消委會已將相關資料轉交食安中心跟進,並敦促有關生產商從速更正產品的標籤資料。◇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