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張映薇是丹徒(今鎮江地區)地方人,他曾在旅遊越地的途中,遇到了一件不是人人都能遇見的事,令他畢生難忘。把這件事情流傳下來,對世人、對人生的追尋應有積極的意義。
張映薇在旅途舟中結識了一個越地當地人王君,兩人相談投契,宛然萌生他鄉遇故知的情誼。一路上張映薇察覺到王君的左手纏著棉布,始終放在袖中,不露出肘來。一趟難忘的旅程終於到了終點,張映薇想和王君握手歡別,然而王君的左手藏在襟下。
張映薇一肚子的疑惑終於忍不住了,也到了道別的時候,此後再見何年?就開門見山問道:「足下為何一直把左手放袖中呢?有什麼讓人詫異之處嗎?好教人難猜呀,何不請出拳來,讓我『了如指掌』呢?」
王君初時一顫,說道:「如果我的左手和右手一樣完好,何妨把臂示人呢,真因是手指長得不像人的,自己嫌惡,所以藏了起來。」說著,王君下了決心,脫襟解開纏布相示。張映薇看到人腕下分明長了一豬蹄。
張映薇一時間訝然驚怪!王君說:「坐下吧。讓我與君說分明。」
於是,王君將他這隻豬手的由來,一五一十說明白:
這豬蹄是我三生孽報,猶未脫盡的結果。前前生我是邳州(今江蘇省境)役隸。那時同村有霍某欠官糧,被追捕得很急。他曾準備了拾兩銀子,托我代為完納,我把銀子私吞了,沒給完納。隔年,州府催舊債,把霍某捉去了,最後拷打至死。
一日睡夢中,我被捉到陰曹地府。那是霍某死後十多天的事,他在冥司裡向冥王告狀,冥司找我對質。在冥王面前,我認了自己侵占了霍某的銀子。
冥王發怒,對屬下說:「與其讓這個人在陰間遭慘刑,不如讓他在陽間承受業報。」
冥王在一監牌上寫下我的刑罰。我被綁到一個陰陰霾霾的地方,隱隱中有一巨石圈著的鐵門。守門人見牌發給鑰匙,門一開一股蒸熱之氣排山倒海撲將過來,那一瞬間,我背後被人一推,兩耳聽到豬啼聲,隨即落入一豬腹中了。
在那肚子裡,自覺又膨又悶非常侷促不得舒展。忍受了一些時日的促迫,一天撲咚落了地,發現自己身在竹笠中,在一起的還有許多呶呶叫的小豬,頓然明白自己轉生為豬。我氣恨賭氣不喝乳,氣餒極了。當了豬又容易餓,初時有人以水拌穀飼我,我匍匐著身子爬過去吃了,後來每日吞嚥很多穀糠子,數個月就長得很碩大了。當了豬肥胖好睡,懶腹垂地,暑熱莫可奈何,就在水塘畔軟泥上滾一身泥,才稍覺涼爽。
我曾經逛到籬巴邊上,看見園中有很多苦瓜甕菜,才知道那裡是豫章地(江西)。一天,有一人用繩套住我將我綁至一張桌案上,那人的面貌酷似霍某,他拿出屠刀來,在石頭上磨利,錚錚有聲。
我知道免不了挨一刀受死。豈知,死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痛快,原來江西人的風俗要生剝豬皮作鉦皮、鼓皮。屠夫從我頷下正中處下刀,一刀劃開皮直至尾閭,刀一過那就如火線一條燒在身上。接著又用鐵杖剝皮,自腹向脊剝,又向臀部的方向剝,就像脫掉緊裹胴體的衣服一般。我依然忘不了那疼痛之苦,最初疼在皮膜外,持續而來的是萬箭攢心的痛,而最難忍的是皮落的最末一刻,全身的皮剝到蹄足處如沸湯一滾,徐徐褪落。當剝到第三隻豬蹄時,皮斷身墜,心氣絕了,那第四隻蹄上皮肉還相連。
結束了豬的一生,我又見了冥王,他說:「欠霍某的債既然償還了,再帶去轉生。」旁邊一長鬍鬚的,引我進入一微賤之家的門,不知不覺間落地,呱呱而泣。自此又有幸得人身,然而直到現在,還帶著一蹄不敢見人。我負我友,實在是有一顆豬心,更不用說手了,故而終身纏著它不能示人呀。
在現代也有發生過人身上長著豬手[點閱:豬有前世記憶:投人身長豬蹄 輪迴中還業],或是豬長著一隻人手的實例[點閱:人長豬蹄 豬長人手 見證人畜間輪迴轉生]。這樣的實例,除了業債的償報應驗之外,可能是上天特給人留下的警訊:自己欠的債躲不了,今生不還來生讓你還!我們作為人可要隨時隨地謹慎修行才好,要給自己造福,不要給自己造業呀!@*
資料來源:清‧曾衍東《小豆棚‧卷三報應部》
──點閱【輪迴轉生.前世今生】──
責任編輯:李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