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彈損車嫌犯:我沒犯案
【大紀元2021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平編譯報導)羅德里格斯(Jesse Leal Rodriguez)在Robert Presley監獄裡接受採訪時急著為自己辯護說:「沒有人報告說他們看到我開槍。」根據南加新聞集團上週六(5月29日)的報導,這名34歲、居住在安納罕附近的建築包商完全否認河濱縣地方檢察官對他提起的任何指控。
羅德里格斯是在上週二晚上被捕的。上週五,他被控使用 BB 槍在南加河濱縣諾科市(Norco)擊碎一輛特斯拉車的車窗,並且可能涉及之前南加州高速公路上一系列彈丸槍襲車事件。除了未遂謀殺罪外,羅德里格斯還被控三項可能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襲擊罪。他的保釋金被定為75萬美元,週二就將在河濱司法廳首次過堂。
儘管曾在 2010 年和 2012 年因違反槍支罪被定罪,並於 2012 年承認是橙縣街頭犯罪團伙的一員,但羅德里格斯說:「他們(調查人員和加州公路巡警)試圖讓我承認我沒有做過的事情,可我沒做過任何一項。」
沒有請律師的羅德里格斯為自己辯護說:車上的 BB 槍和BB彈是他從14歲繼子那裡沒收來的,避免繼子惡作劇去射擊一些老太太;用彈丸槍打車窗太難了,他沒那技巧也沒有時間做這種瘋狂的事情,因為一個半月前他才剛有了個新生女兒,而且他被捕時只需再等兩星期就能拿到包商執照、可以接手舅舅的水管工生意了。
羅德里格斯還說,25日下午近2點特斯拉車車窗被擊破時,他自己正在河濱Temecula市的一間汽車零件商店裡,根本不可能在哈姆納大道(Hamner Ave.)和隱谷公園大道(Hidden Valley Parkway)的交叉路口犯案。
該特斯拉車的攝像系統捕捉到事件發生時旁邊的一輛沒有車牌的栗色雪佛蘭Trailblazer。羅德里格斯說,調查人員向他展示了視頻,說可以看到他的臉,但當時羅德里格斯就否認那是他自己。
DA 辦公室發言人約翰·霍爾 (John Hall) 說:「我們提出的指控,是有證據支持的,我們能向陪審團證明我們可以排除合理懷疑。」該報導還聲明,羅德里格斯的任何主張都無法立即得到證實或反駁,河濱縣檢察官辦公室也拒絕對其陳述置評。◇
責任編輯:張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