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vs.擾民 紐約法拉盛廣場舞紛爭難解
【大紀元2021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美國紐約報導)法拉盛的「廣場舞」生機勃勃,熱衷於戶外舞蹈的中老年人一早就打開音響、旋轉舞步,但因為緊鄰居民區,附近總有居民倒班要睡覺,或生病休息中,被大音響吵得心情煩躁,隨之而來的投訴也就增加。
在寸土寸金的紐約市,華裔老人們要想找個遠離住宅區的地方跳舞,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法拉盛友聯街4140號是亞洲大廈(The Stanton Condominium),其樓下馬路對面的邦恩運動場(Bowne Playground)就是這樣一個街心小公園,與居民樓之間沒有什麼可以隔音的綠化帶。
每天早晨7點鐘,操場上就出現了一撥跳舞的居民,他們大多是老年人。他們不要求整齊劃一的動作,也沒有整體統一的隊形要求。這和中國大陸的廣場舞常被網友稱為「大媽舞」的情形,有所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有一個大音量的音箱,裡面播放的舞曲很容易讓附近居民樓裡的住戶聽到。
今年的4月14日,亞洲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代表鄧女士,亞洲大廈的物業經理及大廈總管共三人,在紐約市警局109分局的警民會上,反映居民們長期受邦恩運動場的噪音干擾的苦楚。這已經是他們十幾年以來向紐約市不同部門反映情況卻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後的又一次努力。
居民們的抱怨
「我們代表亞洲大廈的352戶家庭和1200位住戶提出這個長期和普遍的問題。」鄧女士用響亮的英文唸出她準備好的發言稿。
「問題一:不同群體的成年人在公園跳舞時播放非常大聲的音樂。他們在兩個不同的時段跳舞——每天上午9點到11點、每晚7點到9點。根據公園入口處貼出的規定,放大的音量和超過20人的活動都是禁止的,除非獲得許可證。問題二:在晚上9點公園關閉後,人們仍然在打籃球。」
鄧女士還介紹了住戶有護士、醫生、清潔人員和其他在不同時間上班的人員,他們需要在不同的時段休息。一些病人和老人已經出現睡眠障礙。
鄧女士說,亞洲大廈有85%的住戶是華人。即使關上窗戶,打開電視機放大聲,她說在家裡仍然能聽見從運動場傳來的跳舞音樂聲。
「可能是樓層越高,聲音回傳效果越明顯的緣故,實在是很吵,越高越吵。」她對記者抱怨說,「我也不明白,他們究竟用什麼音響設備能把音樂放得那麼大聲。」
而籃球場的籃球落地聲,在寂靜的夜晚也能清晰地傳入她的耳中。「打籃球的聲音,白天有時不那麼明顯,晚上則能聽得更清楚。」她說以前籃球架的數量是4個,後來增加到6個。打籃球的聲音不僅指籃球落地聲,還包括打籃球的人們在起哄、喧嘩、鼓掌的聲音。
她根據網上一個噪音級別對比圖表,推測她在家裡聽到的噪音超過95分貝,即相當於超過載重汽車和摩托車發出的噪音量。圖表標示,聲音超過85分貝就有害健康。鄧女士很煩惱,這些人怎麼「不聽警告」,「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來跳舞的老人興致之高,風雪無阻、寒暑不避,也讓她覺得不可思議。她說,冬天地上白茫茫一片積雪時,「他們帶上鏟子,自己鏟出一塊方形區域」,打開音響照常跳舞。
跳舞老人的態度
大紀元記者從4月開始對該噪音問題進行跟進了解,並到現場觀察,發現來邦恩運動場跳舞的人幾乎都是從中國大陸移民來美的,有時候十來人,有時候三十多人,並不只有女性。他們分兩場跳,一場是7點到9點,一場是9點到11點;晚上也有一場。
4月的一個週六上午十點多,經常來邦恩運動場跳舞的齊先生和劉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講述他們老年人的戶外運動需求。
79歲的劉先生說,疫情期間成人日間護理中心(俗稱老人中心)遲遲未被政府允許開門,所以白天出來跳跳舞,鍛鍊身體,這是他跳舞的主要原因。
「老年人需要活動,才能身體健康。」他說,他來美國16年了。在疫情前,他白天去老人中心免費參加跳舞和別的娛樂學習活動,中午那裡供應午飯,晚上他則到戶外跳舞。「去年3月19日開始,我在家,沒辦法。疫情那麼嚴重,誰出去啊。去年6月12日才出來跳舞。」「疫情這麼嚴重,沒有地方玩」,於是他上午也到邦恩運動場跳舞。
另一位68歲的齊先生說,他們跳舞就是純粹跳舞,不收費,不會的人也可以跟著學。「我們年紀大的都在這裡跳舞,跳了心情舒暢。」
他們說,有時候警察會過來,叫他們把聲音放小點。因為不懂英文,他們只好請旁邊的人翻譯。警察確切說了什麼,他們無從得知。今年4月的一天,隔壁的法拉盛公立第20小學的保安過來,說學生在考試,音樂聲會影響到學生,叫他們當天和第二天都不要在這裡跳舞。隔壁是學校,才重新回到他們的概念中,他們也依照保安的要求暫停了跳舞。
當他們聽說居民對他們的噪音投訴時,兩位老先生都表示「可以小聲一點」。不過,劉先生希望鄧女士也能理解老人出來跳舞的需求,「她要體諒一點老人,老人沒有事幹,老人中心也沒有開,沒有多少地方好待」。
為何要選邦恩運動場
邦恩運動場並不是能跳舞的唯一戶外場地。齊先生說,法拉盛廣場(Flushing Commons)靠近「L」型轉角位置也可以跳,廣場旁邊一家中餐館的華人經理曾鼓勵他們來跳舞,「他們喜歡我們去那邊跳。因為夏天,晚上很多人出來散步,很熱鬧,可以給他們帶來生意」。
缺點是,法拉盛廣場周邊建築比較少,大停車場對風的阻擋效力小,老人們受不了冬天的冷風。而邦恩運動場的東南角,就像一個得天獨厚的跳舞擋風地,他們說,旁邊的建築能幫助擋風,冬天這裡的陽光也更好。
不同部門嘗試了不同辦法
與近年來在中國大陸極為流行的廣場舞引起各地民眾衝突不同,美國人遇到噪音問題很少直接找對方理論,大都是向311投訴,向警察求助。加之鄧女士不會說普通話,她多年來從未跟這些來跳舞的人打過交道。
鄧女士從2007年開始以郵件的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噪音問題,有時不同部門一起討論後,再回覆鄧女士的投訴。而鄧女士更常用的,就是在311網上投訴。當她投訴「來自鄰居的噪音」(Noise from Neighbor)時,一般被311轉去109分局;當她投訴「街道或人行道上的噪音」(Noise from Street or Sidewalk)時,才可能轉到公園局。
大家嘗試了不同的方法,結果證明都不可行,或者收效甚微,因可行性不高而夭折。比如2007年,鄧女士向市警局109分局和市公園局投訴邦恩運動場的噪音問題。這些部門曾經攜手合作,幫助實行「按時關閉場地」,大概堅持了一週到十天。就是晚上用鑰匙鎖住被鐵絲網圍起來的籃球場,清晨再去把它打開。
她每次出動去上鎖,都要等齊來自公園局的執法巡邏人員、109分局的社區協調警員和亞洲大廈的總管,「我們只有四五個人,一週七天,去『趕』他們走」。
鄧女士說,她們清空籃球場的過程讓她感覺有危險性。「這可不像關個店門那麼簡單」,他們要面對一群滯留在運動場不願離開的人們,然後看著「又高又大的」他們掃興地離開,「不知他們會不會想到什麼方法來襲擊我們」。有人不高興就晃動那個門來表示抗議,有人後來把鐵絲網弄破,從洞裡鑽進去。
那幾天的上鎖經歷讓鄧女士打消了親自去鎖門的念頭,「關門就要有專人負責,因為真的很危險,我們做不來。」今年3月,一名13歲的亞裔男孩在邦恩運動場打籃球時,與三名少年發生爭執,後來這位亞裔男孩被推倒,頭部被砸擲籃球,最後送醫就治。鄧女士認為現在的警民關係比以前更敏感,再讓警察來幫忙鎖門是一件不容易實行的事。
公園局回應
記者針對邦恩運動場的長期噪音問題,聯繫了紐約市公園局,公園局回覆說:「邦恩運動場是一個對所有紐約人開放的重要的休閒空間,我們的公園執法巡邏人員會在這個公園巡邏,它的音量被每天監控。我們會繼續執行公園局的規定,在必要時處理噪音投訴。」
分貝是一個對數單位的測量值,聲音的分貝以10為底數,每增加10分貝,表示聲音強度增加10倍,每增加20分貝就表示聲音強度增加100倍。
紐約市的噪音專項法規是由市警察局和市環保局負責執行,其中公園噪音屬於市警察局的執法範圍。根據市府網站的噪音法規,紐約市對於個人使用的聲音設備也有音量限制。在公共場所操作或使用個人的聲音設備,如果相距25英尺或更遠處的人能清晰聽見這個聲音,則視為噪音。對於違法噪音法規的人,執法單位有權罰款。
例如5月23日,市警局104分局收到轄區內的皇后區麥斯佩斯(Maspeth)市民的噪音投訴,在深夜2點多去沒收了汽車裡被非法安裝的一些大音箱等音響設備,稱之為非法設備,並對4名肇事者發出刑事法庭的傳票,理由是「從機動車發出不合理的噪音」。
市議員顧雅明辦公室表示,4月下旬收到鄧女士的投訴後,已聯繫了市警局109分局和市公園局的執法巡邏負責人,希望他們對這個問題加強重視。顧雅明辦公室說:「109分局表示要加強教育和監管。」鄧女士也收到公園局相關負責人的回應。
109分局專門管理社區協調警員的警長(Sergeant)與當地的第七社區委員會,均未回覆記者的郵件。
他山之石 美式廣場舞
面對廣場舞,喜歡的人興致勃勃、樂此不疲,不喜歡的人苦不堪言、日久生怨。鄧女士投訴十餘年仍未覓得耳根清靜,說明法律不是萬能的,有很多事情是法律解決不了的。
廣場舞或廣場音樂已成為讓人頭疼的難題,在布碌崙日落公園區、曼哈頓唐人街的娛樂活動,都曾遭到附近居民報警,早幾年日落公園和華埠哥倫布公園都有領隊被警方開出傳票上手銬帶走。如何覓一個「你跳得快樂,我睡得安穩」的平衡點?
其實,老美也有「廣場舞」,但並不是隨便找地方跳。例如華盛頓「舞在落日餘暉時」(Sunset for Dancers)活動在每個春末至晚秋的週日傍晚時分,在海濱公園裡起舞,音樂傳播的方向主要是河水那邊,因遠離居民區,也就相安無事;活動經費靠參與者自願捐款5元至10美元,幫助負擔場地租賃費用。
另外,無聲舞(Silent Dance)也應運而生且日漸流行,用「紐約無聲舞」(silent dance party nyc)為關鍵詞搜,能看到很多跳無聲舞的地方,皇后區就有十個最熱門之處,曼哈頓和布碌崙也都有,甚至有24小時運營的。無聲怎樣跳舞?就是參與者買票,頭戴無線耳機收聽音樂跳舞,不會打擾到周圍的人。
有人指出,人到了一定年齡,大多數人都會出現耳背的情況,那些跳舞的老年人聽力沒有那麼好,才要加大音量。但不管「老年群眾活動」領域的問題有何特殊性,在不打擾他人的情況下,以舞會友、享受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也許,美式「廣場舞」和無聲舞能給人些許啟發。
大家對此怎麼認為呢?
《紐約市噪音法規指南》
根據紐約市警察局給記者提供的2018版《紐約市噪音法規指南》,耳語的音量約30分貝,正常說話和笑聲約50到65分貝,手提式立體聲揚聲器(boombox)的音量可達到110到120分貝。
「來自鄰居的噪音」這一311投訴選項,歸市警局管轄。鄰居聽到的餐館、酒吧播放的音樂,或者是鄰居空調的音量只要超過42分貝,則視為噪音。機動車和摩托車的音量規定:總重量在1萬磅以下的(小型)汽車發出的在150呎以外能聽見的聲音;重量超過1萬磅的卡車發出的在200呎以外能夠聽見的聲音;摩托車發出的200呎以外能聽到的聲音,視為噪音。
什麼是聽力安全?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聽力安全等級取決於接觸聲音的強度(聲響大小)、持續性(時間長短)和頻率(經常與否)。習慣性接觸幾乎肯定導致逐漸出現聽力損失。
85分貝被認為是最多8小時可安全接觸的最高音量。如果聲級提高,容許的聽力安全時間就要縮短。例如,從安全角度講,高至100分貝的聲音——地鐵列車產生的聲響——一天只能聽15分鐘。暴露在摩托車聲音(90分貝)的時間不應超過半小時。
以一週為計,在不同分貝環境下,不要超過以下時間:75分貝(如:吸塵器),暴露上限:127小時/7天80分貝(如:吵雜餐廳),暴露上限:40小時/7天90分貝(如:摩托車),暴露上限:4小時/7天100分貝(如:救護車警笛),暴露上限:24分鐘/7天110分貝(如:搖滾音樂會),暴露上限:4分鐘/7天120分貝(如:雷擊),暴露上限:1分鐘/7天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