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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紓困金 台金管會:銀行不得扣押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週四(5月27日)表示,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不得抵銷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賴意晴/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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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意晴台灣台北報導)由於國內疫情嚴峻,行政院週四(5月27日)拍板紓困4.0原則,將繼續推出產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金管會表示,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不得抵銷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金額是否為帳戶所有人從政府領取的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黃光熙說明,勞動部所發給的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文字,其他機關的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銀行須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發給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之情形。

黃光熙表示,期許銀行業全力配合投入紓困行列,繼續秉持「寬一點、快一點、方便一點」三大原則,共同推動及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措施,協助國人及本土產業度過疫情衝擊。◇

責任編輯: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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