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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翁茂鍾案懲處名單 台民團:首長應負政治責任

司法院、法務部7日先後公布第二波涉及翁茂鍾案的司法人員懲處名單,但民間司改會8日表示,這次竟連懲處標準、違失情節都未公布;並要求相關首長應負起政治責任。(民間司改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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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司法院、法務部7日先後公布第二波涉及翁茂鍾案的司法人員懲處名單。民間司改會於8日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雖然懲處人數增加,但比起首次調查報告,這次竟連懲處標準、違失情節都未公布,並要求相關首長應負起政治責任。

司改會表示,司法院第一次公布的懲處名單令各界失望,為挽回社會信任才再度澈查。但根據第二波懲處名單顯示,26名因違失有懲處必要者,僅有1人遭移送監察院,其餘皆「已逾懲戒權時效」;且其中12人從原先「不懲處」改為「應懲處」的標準為何?情節重大與否的標準為何?超過懲戒權時效是否有後續作為?司法院全都沒有說明。

而法務部的部分,司改會認為,雖然受調查人員名單赫然出現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等高層官員,但法務部僅公布結論,對於認定標準、違失情節皆付之闕如,也沒有交代後續調查的作為。

邱顯智則指出,司法院調查37人,其中23人竟以「雖曾受法院同事、親友邀約與會,但其後再無與翁茂鍾往來」為由,認定「屬於正常社交範圍」,且不致使一般人質疑司法公信力;法務部則以「任職期間未曾承辦或監督與翁茂鍾及相關案件,亦無資料可認定有何觸犯法令或違反相關倫理規範等情事」為由,皆未公開完整名單及判斷標準。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認為,對於近百位法官涉入司法風紀事件,甚至造成冤案,司法院長許宗力作為全國最高司法機關首長,必須負起政治責任;他強調,許宗力除了缺席調查說明記者會,涉案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前公懲會委員洪佳濱、獲頒司法二等獎章的溫耀源等,都是在他上任後所做的決議,理應無法脫責。

司改會質疑,司法院調查對象是否已包含翁茂鍾全部27本筆記所載人員?續行調查的3個月,是否閱覽了相關的130多件卷宗?且社會大眾仍無從了解受調查對象有哪些具體違失行為,因此呼籲立法院「真相調閱專案小組」澈查,向人民揭露事件的全貌。

司改會也呼籲,監察院應公布司法院、法務部的調查報告,並彈劾違失司法人員、糾正未能妥當監督的行政機關。◇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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