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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問題多 民眾黨團:交通部應具體承諾改善期程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指出,臺鐵有發包後未盡管理責任、未要求建立相關安全防護等缺失,更隱藏許多結構性沉痾,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具體改革。(民眾黨立院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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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雖然台鐵看似無直接責任,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鐵仍有發包後未盡管理責任、未要求建立相關安全防護等缺失,背後更隱藏著許多結構性沉痾,因此呼籲政府通盤檢討並提出台鐵改革的具體做法及時程。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事發後竟傳出台鐵想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希望「降低本局負評」的消息,但整起事件台鐵涉有發包後無人專案管制、連假禁止施工期間放任人車出入、施工期間未要求設置鐵軌護欄及工地安全、施工防災計畫沒有委外審查而未能發現安全盲點,以及釀禍包商「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非法兼任工地主任等缺失。

黨團副總召高虹安指出,與這次事故類似的危險邊坡還有15處,其中施工中的9處同樣沒有防護工程,但臺鐵局竟回應「沒有明文規定」,因此她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應敦促施工單位完成防護工程;另外,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必須限制有不良紀錄的廠商得標,針對目前招標或執行中的專案,臺鐵應盡快徹查是否有10年內曾有不良紀錄的廠商。

立委賴香伶質疑,這次釀禍的工程從施工、監造到承包商是否符合國家職安標準?臺鐵職安室、工務處在這2年的工程期間是否曾到現場巡查?工作日誌、門禁管制是否落實?甚至,在臺鐵「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中,竟明文寫著「如發生危及鐵路行車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承商付全責。」她強調,台鐵的官僚文化、僥倖文化都亟需改革。

然而,2018普悠瑪事故後,台鐵於2019年底完成了「台鐵總體檢報告」,交通部也據此列管144項,並解列109項,但立委蔡壁如質疑,當中有多少是確實完成才解列?且報告中一再提到要改善運務處、工務處、機務處、電務處「各行其是」的組織文化,內部員工也常提到「台鐵幫派化」,只問黨派不管專業、官官相護等問題。

立委張其祿則直言,根據《國賠法》,這起事故國家的確要負起賠償責任,台鐵不能卸責。而針對台鐵的系統性問題,他建議,台鐵應儘速公司化、民營化,朝向車路分離,將基礎建設與營運管理分離;至於民營化後恐衍生的員工權益、偏遠路線不營運等問題,可透過交叉補貼來彌補,「台鐵改革不是沒有方案,希望府院能拿出決心。」

民眾黨團總結提出3點建議,首先,台鐵應重新檢視施工安全管理作業,全面暫停施工並清查台鐵沿線工程,對侵入高風險地點的防護措施進行調查,未達標準不准復工;其次,交通部應於2年內,比照高鐵全面增設侵入防護網及天然災害警告系統;並制定及落實運輸安全管理系統。民眾黨團將成立「台鐵改革專案監督小組」,持續追蹤。◇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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