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易凡新西蘭編譯報導)毛利黨因為未向選舉委員會申報三筆合計$33萬紐元的捐款,日前被提交警方。
毛利黨主席表示,這只是一個志願者組織的政黨所犯的一個誠實的錯誤,因為該黨在2017年被逐出國會之後,志願者接手了這一切。
所有在12個月內收到的超過3萬元以上的捐款,必須在10個工作日之內向選舉委員會申報。但毛利黨自2020年以來,有三大筆捐款直到今年3月和4月才申報,遠遠超過了規定的期限。
這三筆捐款分別是John Tamihere捐助的$15.8萬元,Aotearoa Te Kahu捐助的$12萬元和毛利人全國城市管理局(National Urban Māori Authority)捐助的$4.9萬元。
國家黨也有一筆捐款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但此事並未轉交給警方。因為國家黨已作出解釋,委員會還在評估此事。
奧塔哥大學法律教授Andrew Geddis表示,如果被定罪,該黨的祕書長可能會面臨處罰。除非他/她能提供「合理的藉口」。
根據目前的選舉法,對腐敗行為的最高定罪是兩年監禁或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 藍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