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宣布靈活審批某些OPT申請
在美國學習的外國學生在取得學位後可以申請外國學生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簡稱 OPT)。OPT是和持F-1簽證的外國學生在學業結束後從事與所學的專業相關工作的臨時工作許可,普通專業的F-1學生可以得到總數為12個月的實習期,而那些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專業(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和Mechanics 簡稱STEM)專業的F-1學生在12個月的實習期結束時還可以再申請24個月的實習期延期。
OPT(I-765工作許可申請)申請需獲移民局批准後申請人才能開始工作,而近一年來由於疫情關係移民局的審批工作嚴重拖延,使得申請遲遲不能獲得批准,申請人遲遲不能開始實習工作。另外根據有關規定OPT必須在學業結束後14個月內完成,這樣OPT審批的拖延不但推遲了實習工作的開始時間,還將導致申請人無法獲得足額的12個月的實習期。由於OPT審批拖延所造成的問題,移民局在2021年2月26日宣布將靈活審批某些OPT申請以確保申請人能夠得到足額12個月的實習期。
根據移民局通知,移民局將靈活審批某些遲遲未能收到I-765工卡申請收據的有關申請,而此靈活審理將僅限於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收到的申請。由於疫情的限制,某些申請的大量增加,郵件的增加和延誤,以及其它外部因素等原因。移民局的某些郵箱(lockboxes)在頒發OPT申請的I-765收據工作中出現延誤並且申請遲遲不能活動批准。儘管移民局在解決問題上取得了一定進展,移民局同時提出對某些申請進行靈活審核以幫助某些受延誤影響的OPT申請人。
14個月OPT完成期限
F-1學生最多可以有12個月的OPT 實習而且此實習必須在課程結束後的14個月內完成。由OPT審批的延遲,某些申請人在申請獲准時已不足12個月。為了讓F-1學生完成所要求的OPT的整個期限(最長12個月),移民局將允許從I-765表格批准之日起開始計算完成OPT 的 14個月的期限。
移民局從2021年2月26日起批准的OPT有效期限將與申請人最初I-20表格上的有效期時間長度相同。那些由於OPT實習必須在學業完成後14個月內完成而OPT申請獲批時時間已經不足的原因而獲批的時間不足12個月的申請人可以要求移民局更正這個錯誤,將更正後工卡的截止日期延長至12個月。
OPT 申請被拒後重新遞交
OPT的申請人必須在特定時限內提交I-765表格。但移民局認識到由於移民局郵箱工作的延遲,一些按時提交OPT申請在很長時間後被拒絕而申請人無法在要求的申請時限內重新提交申請。因此,如果滿足以下條件,移民局將接受重新遞交的申請並視其為在為在原始提交日期提交的申請:
- 移民局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期間收到了及時提交的原始申請;及
- 移民局隨後拒絕了該申請。
重新遞交的申請必須在2021年5月31日或之前為移民局收以便移民局將該申請視為在原始收到日期提交的申請。
重新遞交的OPT申請不需要需要重新從指定學校官員(DSO)獲得更新的I-20表格,只要申請人的初次申請的普通OPT申請是在I-20頒發的30天內提交或STEM OPT申請是在I-20頒發的60天內提交。另外被拒絕申請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時應包括一份拒絕通知書以利於移民局對該案的審查。
簽名短期申請
簽名短缺或不足的申請通常會在移民局郵箱碼箱審核中被拒絕,此政策保持不變。但是,如果移民局郵箱接受了簽名短缺或不足的OPT或STEM OPT的I-765表格申請,那麼移民局以後將會發出補件請求而不是拒絕該申請,這樣申請人可以有機會做出回應並提供必要的簽名或糾正缺陷。
以上是移民局關於靈活審批某些OPT申請以確保申請人能夠得到足額12個月的實習期的通知。OPT申請人可以根據移民局的通知更正批准時間不足或申請被退還的情況以便解決在目前疫情情況下OPT申請可能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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