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夕帆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政府數據,在去年疫情期間,即便聯邦政府禁止國際旅行,但每月仍有1.1萬名澳洲居民取得旅行豁免,得以出國。
9號新聞網根據自由信息法獲取的政府數據顯示,2020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全澳共有105,028人獲旅行豁免,被允許離境。
統計顯示,尋求離境豁免的原因包括了長期海外旅行、商務旅行和家庭原因。
各地豁免離境者人數 (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悉尼 |
35,446 |
墨爾本 |
24,233 |
布里斯本 |
10,814 |
珀斯 |
7531 |
阿德萊德 |
2,340 |
其它地區 |
2,022 |
總計 |
82,386 |
各類理由豁免離境者人數 (2020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
豁免離境理由 |
獲批人數 |
應對疫情爆發 | 438 |
關鍵產業與商務人員(包括商務旅行、FIFO(飛入飛出)工人) | 8963 |
在澳無法得到的緊急醫療服務 | 882 |
將在境外居留3個月以上(包括學生) | 51,793 |
緊急和不可避免的個人事物 | 11,686 |
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包括家庭成員的死亡/重病,或出於領養兒童/代孕原因旅行) | 31,091 |
出於國家利益 | 175 |
總計 | 105,028 |
數據來源:內政部
註:為海外國家常住居民的澳洲公民與永久居民不受離境限制管轄
超過40%(43%)的受豁免人士計劃從悉尼離境,其次為墨爾本(29%)、布里斯本(13%)和珀斯(9%)。
據統計,取得豁免最成功的理由是「將在境外居留3個月以上」(51,793人獲批),其次為「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31,091人獲批)。
「出於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包括:近親的死亡或重病、父母代孕、收養需要和父母需出境從海外接回子女。
「緊急和不可避免的個人事務」是第三大類,共得到11,686例豁免;而「關鍵行業人員和商務旅行」則獲得8963例豁免。
「在澳無法得到的緊急醫療服務」(882人豁免)、「應對疫情爆發」(438人豁免)和「國家利益」(175人豁免)是取得豁免最少的類別。
由於受豁免人在豁免原因不變的情況下可反覆使用現有豁免,因此,實際的離境人數將可能會大於受豁免人數。
責任編輯: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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