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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環評不可鑿井? 台經長:依災防法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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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竹科管理局長王永壯1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竹科環評不可使用地下水,是否與經濟部近日開放鑿井做法互相矛盾?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竹科承諾不鑿井,但遇到異常特別情況,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可採取臨時應變措施。她強調,鑿井必須符合水是否豐沛、有沒有地層下陷等條件。

王美花陪同行政院長蘇貞昌視察苗栗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受訪時被問到竹科鑿井與環評矛盾,她表示,鑿井是本來就有的機制,已經知道竹科環評原本承諾不鑿井,才需要到中央旱災應變中心討論,因此在緊急狀況下,依《災防法》第31條規定,採取臨時應變措施。

至於是否已有廠商申請?王美花說,按照指揮中心的指示,交由廠商做後續評估。鑿井一定要符合相關條件,包括水是否豐沛、有沒有地層下陷等,再由地方政府與園區做討論評估。地方政府將依是否位在地層下陷或非地層下陷區審查。

王美花也提到,各地區工業區、科學園區節水,均按照規定達到標準,甚至有超過,例如:新竹到台中地區工業區要節水11%,旱災應變中心每兩個禮拜定期檢討,均有達標。另外,新竹海淡廠每天可產水1.3萬噸水,現在已經可以順利供水。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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