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州長霍楚(Kathy Hochul)7日宣布《閣樓租戶保護法案》(Loft Tenant Protection Bill),規定閣樓房東如果拒絕或中斷提供法律要求的電力、熱水或暖氣等,租戶除了可向閣樓房委員會申訴外,也可以在紐約市房屋法庭提告索賠。
該法律規定,一旦租戶向閣樓房委員會提交「公寓正常化」的申請,並且委員會已為案件分配編號,房東就不能切斷租戶的基本服務。此外,該法律也禁止房東在閣樓房委員會審理案件期間驅逐租戶,並允許租戶除了向閣樓房委員會提出申訴外,還可以向房屋法庭提出申訴,要求房東繼續提供基本服務。
據市樓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指出,《多重住宅法》(Multiple Dwelling Law)俗稱「閣樓法」(Loft Law),制定於1982年,該法律規定成立閣樓房委員會,專門協調商業或工業空間合法轉換為安全的住宅單元——臨時多層住宅(interim multiple dwellings,簡稱IMD),也就是俗稱的「閣樓房」。
除了轉換空間性質,閣樓房委員會也處理租戶有關房東騷擾、失職的投訴;但因為委員會資源有限,無法有效率地回應投訴,因此州參議員薩拉查(Julia Salazar)與州眾議員格里克(Deborah Glick)共同提出法案「S.6950/A.7667」,解決閣樓房租戶的問題。◇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