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8人分別被判4個半月至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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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2月13日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前記者何桂藍等8人,涉及去年「六四」集會案罪成,12月13日下午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4個半月至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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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12月13日的報導,有關判監的時間:黎智英被判13個月,鄒幸彤被判1年,何桂藍被判6個月,李卓人判監14個月,蔡耀昌被判1年,梁耀忠被判9個月,梁錦威被判9個月,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被判4個半月。

香港去年的6月4日六四集會未獲警方批准舉行,但多名民主派人士仍堅持出席,他們其後被捕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其中,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前媒體記者何桂藍3人因不認罪而一起受審。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祕書蔡耀昌、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和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這4人及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承認「舉行未經批准集會」。這次他們5人與黎智英等3人同日被法院判處不同刑期。

該案共有26人被控方檢控。此前已有16人認罪,已被判刑4個月至10個月不等。另有2人——羅冠聰及張昆陽已離港。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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