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基隆市為打造新國家門戶,啟動國門廣場工程,但是周邊景觀缺乏管理,讓遊客觀感欠佳,市政府2018年訂定「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提送市議會4次均未通過,11月26日晚上終於一讀修正通過。
基隆市以國家首都東門戶定位,配合行政院國際郵輪母港政策,推動「市港再生標竿計畫」,隨著港區周邊重大建設如城際轉運站、國門廣場、郵輪廣場、東岸旅客中心、 西岸旅客中心、立體豎梯等工程陸續完工,海洋城市環境大幅改善。
國門廣場周邊都市景觀長期缺乏整理及規畫,為改善該地區環境景觀,訂定自治條例。國門廣場周邊地區以沿中山二路、中山一路、孝四路、忠一路、中正路之周邊公有土地及建築沿街面為實施區域,希望民眾重視環境景觀,建立城市認同感。
自治條例原規定,未來若土地、建築物的所有權人、管理人違反城市景觀改善項目,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市議員應以溝通為主,將罰則予以刪除。市府都發處長徐燕興表示,原本希望同時有「棒子和胡蘿蔔」,罰則拿掉後,市府會多溝通,跨出第一步比較重要。
都發處指出,自治條例通過後,將凝聚地方共識,訂定適地適性的城市景觀計畫,並導入獎補助機制,增加港區周邊地區私人建物外觀改善誘因,期能有效改善及維護整體都市環境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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