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溫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新煙霧報警器法還有一個多月就生效,但昆士蘭仍有超過半數的出租屋不符合新法要求。
據《信使郵報》報導,從明年1月1日起,租住房被要求在每間臥室、走廊和每層安裝相互連接的光電式煙霧報警器。
新法是在2011年洛根(Logan)市一處住宅發生致命火災後做出的。那場火災造成11人死亡。經調查發現煙霧報警器被人為關掉了,因為屋主覺得報警器「太吵」。
新法規定,報警器必須是有線的,或者由不可拆卸的、可續航10年的鋰電池供電。如果一個報警器被觸發,那麼所有警報都將被觸發。
不遵守新法者,初次會收到警告,最終會被罰款。
然而,距離新法生效僅剩幾週的時間裡,來自房地產管理軟件開發和分析機構「Console」的研究結果顯示,只有43%的獨立屋和39.3%的公寓符合新法要求。
Console的首席運營官麥高恩(Matt McGown)表示,物業經理和房東正在競相確保他們的出租屋符合新法要求。
他說:「我們的Console雲數據顯示,昆士蘭偏遠地區尤其存在煙霧報警器不合規的問題,其中昆士蘭北部和中部的合規物業百分比最低。
「由於數以萬計的物業需要安裝新的煙霧報警系統,物業經理和房東將面臨巨大的壓力,以趕上最後期限。
「考慮到有線煙霧報警器必須由有執照的電工安裝——安裝煙霧報警器的時間很快就要沒了。」
警察廳長瑞安(Mark Ryan)表示,業主已經提前很久就收到關於這些變化的通知。
他說:「這是為了拯救生命,這是為了讓人們在家安全。
「業主五年前就收到了這些法規即將生效的通知。
「與生命的價值相比,甚至是與財產的價值相比,安裝互連式的煙霧報警器是相對較小的投資。」
在一份聲明中,昆士蘭消防和緊急服務中心(Queensland Fire and Emergency Service,簡稱QFES)的發言人說:「大量的社區教育正在進行中,QFES相信昆士蘭人認識到煙霧報警器可以挽救生命(這一事實)。」
該發言人還表示,QFES的數據顯示,截止到今年年底,94%的出租物業將符合新法規定。◇
責任編輯:劉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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