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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養老金資格規則已通過 起始日期被推遲

在幾枚硬幣上,长有一株幼苗。(Alexsander-777 from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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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淇晴新西蘭編譯報導)據NZ Herald 11月10日報導,新西蘭的養老金修正案已在國會通過三讀。對於2042年7月1日或之後滿65歲的新西蘭居民,需在新西蘭住滿20年,才有資格領取養老金。

該法案的全名是《新西蘭養老金和退休收入(公平居住)修正案》(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FairResidency) Amendment Bill),要求新西蘭居民20歲以後,需在新西蘭居住20年,而非以前的10年,才有資格領取養老金(NZ Super)。

8月4日,該法案在國會進行三讀。如今,在工黨、國家黨和行動黨的支持下已通過這最後一讀,但居住10年增至居住20年要求的起始日期往後推遲了兩年,以便即將退休的人可做更多規劃。

此前,該提案計劃從明年7月1日起,對年滿65歲的人居住要求進行調整。但退休專員簡.賴特森(Jane Wrightson)提出異議,政府及該法案的發起人,國家黨安德魯.貝利(Andrew Bayly)同意後,做了此項調整。

新法律規定,2024年7月1日之後年滿65歲的新西蘭居民,其在紐居住年限要求將超過10年,且對於更年輕的養老金領取者,對其居住年限要求更長,直至2042年之後滿65歲的人,將統一要求至少在紐居住20年。

目前,要求自 50 歲起在新西蘭居住至少 5 年的要求保持不變。該居住要求同樣適用於在海外出生的新西蘭人和退伍軍人。

此外,人們居住在庫克群島、紐埃或托克勞等領土國家的時間,也能計入新的時間要求。該法案還對55歲以上成為新西蘭居民的難民或受保護人,保留了 10 年的居住要求。

到2023年6月30日,這項法案對(20歲以後)居民的年齡,及相應在紐居住年限要求如下:

64歲及以上——要求居住10年

62-63歲——居住11年

60-61歲——居住12年

58-59歲——居住13年

56-57歲——居住14年

54-55歲——居住15年

52-53歲——居住16年

50-51歲——居住17年

48-49歲——居住18年

46-47歲——居住19年

45歲及以下——居住20年

據報導,目前新西蘭的養老金支付給了全國 15% 的人口,預計到 2040 年,領取養老金的人口比例將增至 20%,到 2060 年增至 25%。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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