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懼國安法 港人上街促重啟立法會選舉
【大紀元2020年09月07日訊】(香港大紀元記者杜夫、葉依帆、李曉彤採訪報導)林鄭政府以疫情為由,將原訂於9月6日的立法會選舉推遲至少一年,事件引起市民的不滿,批評當局實際是害怕駕馭不了選舉的結果,因為全民檢測比選舉活動所帶來的染疫風險更高,但當局卻積極推動全民檢測。面對林鄭政府的無理舉措,在「港版國安法」籠罩的白色恐怖氣氛下,市民仍然走上街頭表態,爭取立即重啟立法會選舉。
面對一片要求重啟立法會選舉抗議聲,林鄭政府以高壓手腕回應,6日早上先拘捕本來準備在下午進行「立法會無選舉日」「巡迴遊走九東拉票」活動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下午則出動大批警力在油尖旺一帶戒備,大人小孩一律不放過遭截查,期間更有報導指一對小兄妹遭警方粗暴對待,及有市民在拘捕時遭拖行數米,橫跨馬路。
晚上9時25分,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一批被捕者被帶上警車,其間一名男子倒地昏迷,有負責急救的防暴警拿出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為男子施救。該男子由擔架床抬上救護車,由3名防暴警押送往廣華醫院。
截至晚上9時,警方拘捕至少289人,其中270人遭控涉嫌非法集結(169男及101女),另5名男子涉公眾地方行為不檢,5名男子涉嫌未能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其餘被捕人士分別涉嫌襲警、阻差辦工、遊蕩等。
「快必」譚得志陷「國安文字獄」被捕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6日上午10時許被多名「香港國安處」便衣警員手持法庭搜查令到達其大埔寓所,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將他拘捕,並且搜查其寓所。快必遭帶返大埔警署。
人民力量主席、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表示,律師已到警署與「快必」會面,計劃拒絕保釋(俗稱「踢保」),律師亦要求與「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面。陳志全斥警方意圖「有大吃大」,以最嚴重罪行恐嚇「快必」以及其他港人,質疑「是否日後所有批評政府的街站和言論,都涉嫌觸犯『煽動文字』罪?」
6日上午「快必」助理透過臉書(Facebook)發文稱:「9月6日無選舉日,變成國安處上門拘捕日!快必家中被上門搜查,將帶往大埔警署」。大批傳媒立即到場採訪,根據《立場新聞》片段,約10名身穿便衣警員抵達「快必」寓所門口,其時他曾高喊「我的律師未到」,但警員只回應「我給你打電話」,隨即強行進入寓所。
身穿黑衣、佩戴黃色口罩的「快必」其後被帶離寓所,他回應查詢時表示是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高調拘捕,指其今年3月到7月間發表很多言論,涉嫌違反了「國安法」,直言「他們抄寫很多有關我的東西,更加撬開我的大門,全程非常暴力」。不過,押送警員似乎不想讓他發言,快速將他帶上一部黑色7人車離開現場。
警指街站言論涉藐視政府 但沒指明字眼
由於拘捕行動涉「國安處」警員,一度令人擔心是否涉「國安法」,警方近中午見記者交代案情。李桂華指,警方6日上午10時15分於大埔區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拘捕了一名47歲男子,並且檢走其電話等通訊器材。李桂華稱,被捕人牽涉於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以防疫講座為名在多區擺設共29次街站,其間以擴音器廣播發表引起對政府憎惡及藐視,及引起民間不滿的字眼。然而當被問及涉案字眼,李桂華卻推說「很難將每一句話都引述起來」,只叫傳媒查閱社交平台,翻查有關直播片段。
李桂華又指,「國安處」起初是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煽動、協助、教唆和資助分裂國家罪」方向調查,不過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認為《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9及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較為適合。未知是否象徵入罪機會較高。他又引述「國安法」第3條指,「國安處」警員可根據條例以外其它法例執法,縱使案件不涉相關條例,有關部門仍會繼續跟進調查。
法律學者:九七後無案例
警方此次利用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當中第10(1b)條「發表煽動文字」拘捕「快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第10條所列罪行,同時包括作出具煽動意圖而刊印、發布、出售、分發、展示或管有的刊物。
至於何謂「煽動意圖」,在第9條則列出七種情況,包括引起對政府的憎恨以及藐視、激起對政府的離叛、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等等。由於相關法例於1938年英治時期訂立,其後只在70年代增補,故此當中三種情況包括「女皇陛下」字眼,曾被不少法律界人士所非議。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接受「Now新聞」訪問指,相關條例只曾於「六七暴動」(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時引用,主權移交之後都沒相關案例。他指「當年曾德成(前民政事務局局長)就曾因在街上派發傳單被這條控罪控告。所謂憎恨或藐視,如果將尺度說得太低的話,香港就再沒有言論自由。這也是港人珍惜的基本價值,為何過去多年都沒有對批評政府的言論作刑事檢控。」
陳文敏對警方近日常以法例限制港人言論自由表示擔心,憂慮香港已經步入警察執政時代,令社會的自由空間收窄。
大律師黃宇逸同樣指出,當法庭處理案件時,辯方或會就這條法例違憲而展開爭議。「這會否對言論自由作不合比例的限制?會否因憎恨或藐視過於空泛?倘若法律條文對人權施加了限制,用字或定義必須要有確定性,否則或會違反法律要有確定性的憲法要求。」他更直言,有關罪行有機會根本地違憲,無法與《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致詮釋。
涂謹申:徹頭徹尾的「文字獄」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批評,警方以「發表煽動文字罪」拘捕「快必」,違背《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利,斷言是「徹頭徹尾的以言入罪和『文字獄』」,怒斥政府沒有反省施政缺失,反而諉過於人,拘捕對政府嚴厲批評和監察的人,打壓異己。
立國安法後 首聞公開高呼「光復」「天滅中共」
6日下午有網民發起「9.6九龍區大遊行」,要求重啟立法會選舉的同時,亦表達對「港版國安法」及「健康碼」的反對聲浪。
警方有備而來,在旺角朗豪坊附近的街道包括佐敦道、彌敦道、亞皆老街在內的各街區派出大量警力戒備,警方多次舉藍旗警告市民「遊行集會屬違法,可使用武力」,以及拉起橙色封鎖線將大批市民和記者團團圍住,進行搜查,包括老人、小孩也被盤查,有逾90人遭拘捕。
朗豪坊內大批抗爭的市民在不同的樓層高唱《願榮光歸香港》,並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等口號,是自「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首聞市民公開在公眾場所高呼「光復」;同時,商場內也有市民貼出「天滅中共」標語,商場外,有市民大喊「天滅中共」。
大街小巷布警力 拉封鎖線
港警聲稱躲避追捕的抗爭者走進了西洋菜南街衞訊店,防暴警察在店外拉起封鎖線,大批市民和記者遭截查,一長者遭警方制伏及拘捕。
另警方截查一名身著黑色上衣的女子,記者發現為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4時半左右,彌敦道與眾坊街交界,巴士上的市民被警察要求下車接受搜查。
警方又封鎖旺角的整條西洋菜街及山東街,隨後大批警察突然從豉油街衝向洗衣街。在旺角通菜街及山東街交界處,有市民大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警方舉紫旗警告,指抗爭者「可能觸犯國安法」。
警方拉起封鎖線,大批記者被圍困於防線內;同時,不少市民也被圍困在另外的封鎖線內遭查證;記者目擊豉油街、山東街、女人街一帶均遭封鎖,在封鎖線內的任何人,包括記者,都不能走出封鎖線。
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於彌敦道及豉油街交界處拘捕了數名男子,一名男子遭警員跪壓;記者目擊防暴警察突然衝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攤位後離開;警方在豉油街數度舉起藍旗,以此警告市民「遊行集會屬違法,可使用武力」。
旺角山東街上,警察發射了五至六發胡椒球彈,同時豉油街大批市民和記者被查證,包括小孩,一市民遭逮捕;有一男市民被警制伏,躺在地上,一警員用膝蓋壓住他的身體。
小兄妹買顏料遭粗暴撲倒
另據「科大電台」現場影片及照片顯示,午後於旺角西洋菜南街一帶,一名小女孩在遭警察突然攔截之後,欲迅速離開,但遭多名防暴警察前後暴力拉扯擠壓,甚至以膝壓方式對待。
據《蘋果日報》報導指,該名遭暴力對待的小女孩年僅12歲,當時正與哥哥在旺角買顏料。報導採訪兄妹家長何太說,她帶子女在旺角吃完午飯後,兄妹去逛街買顏料,自己則去買餸。和子女約好於西洋菜南街會合,卻發現兄妹被關在封鎖線內。現場人士告知她,兄妹曾被警方暴力對待。
報導亦採訪兄妹。哥哥Steven說,事發時他正要帶妹妹Pamela去買畫具,突然間遭警察攔截。妹妹害怕被拘捕,欲離開,卻被防暴警撲倒。之後哥哥想保護妹妹,亦被防暴警撲倒。之後兩人被勒令於原地不准離開,並遭警察發出599G限聚令告票。
母親何太到場後,叫救護車送兩兄妹到廣華醫院治理。據何太稱,兄妹二人均有擦傷,但此事對子女心靈的創傷會更大。她表示,會盡其所能投訴警隊。
同時,多段影片顯示,下午5時左右,在山東街一帶,多名作抗爭者裝扮的便衣警暴力拘捕一名市民,將其拖行數米,橫跨馬路。同時,其他警員用胡椒噴霧驅趕拍攝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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