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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 強化化粧品法規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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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新的法規需靠講習來解說,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提升本市化粧品業者於製造、刊登及販售商品時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衛生法令相關規定,於18日假市府衛生局6樓研習教室辦理「109年度化粧品法規講習會」,本次講習邀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錢漢聲技正分享及講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制規定及標示、宣稱相關規定」,讓相關從業人員有效的提昇專業資訊。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雖然化粧品廣告毋須事先送審,但仍需依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的認定基準」及「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規定,不得宣稱「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的違規詞句,如化粧品產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虛偽或誇大,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的宣稱,更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應注意消費者權益及自身企業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避免觸法,藉由本次的法規講習會能讓業者了解法令的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大合照。(嘉義市政府提供)
認真上課。(嘉義市政府提供)

另因應化粧品新制政策,衛生局提醒化粧品製造、輸入業者,一般化粧品自2021年7月1日起應完成產品登錄並收取登錄費用,未經登錄的一般化粧品將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提醒尚未完成登錄的業者可利用免費登錄期,速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 //cos.fda.gov.tw/TCAL/)替所生產的產品完成登錄,倘對「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有任何疑問,亦歡迎利用諮詢專線02-6625-1166#5555或系統服務專線0800-777-097詢問。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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