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揭富商手段 民團籲徹查、修正《法官法》
【大紀元2020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監察院9日公佈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案調查報告,除石木欽外,報告也揭露了9名司法高官、2名高階警官都涉入其中。對此,民間司改會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全面清查涉案人員;並修正《法官法》,強化司法機關自律機制。
民間司改會表示,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不法官員涉案時間都很早,石木欽從20幾歲分發到台南地檢當檢察官開始,在台南服務12年間結識翁茂鍾,而石木欽第一次接受翁茂鍾請託、購買股票都是10幾年後才發生的;說明翁茂鍾是刻意結交在台南地區服務的年輕司法官員,且不急著利用,等到官員成長歷練、掌握權勢後,才藉此呼風喚雨。
而在這個案件中,除了石木欽與翁茂鍾維繫了30幾年的良好關係外,其他涉案者包含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承辦檢察官曲鴻煜、警官周幼偉等人,也都持續與翁茂鍾往來10幾年,堪比港片「無間道」的情節。
調查報告中提到關鍵的「翁茂鍾手寫記事本」讓監委直呼猶如現代版「百官行述」,而民間司改會分析,石木欽與翁茂鍾於2017年12月4日最後一次見面,石木欽並在此前出清他所持有翁茂鍾公司的全部股票,同年月20日石木欽就任公懲會委員長,主責文武百官風紀操守,成為翁茂鍾豢養的司法內鬼。
民間司改會認為,石木欽案去(108)年在司法院人審會審議時,竟有半數委員力挺,雖然最後由院長許宗力院長親自介入,才決定移送監察院調查,但同樣有人員涉案的法務部、警政署與調查局,仍無所作為。甚至,石木欽彈劾案在第五屆監察委員審查時2度未通過,監院也應澈查與翁茂鍾關係良好的前監委方萬富是否涉及不當遊說。
因此,民間司改會建議,相關單位應全面清查涉案人員的刑事與行政責任,且不得以時效為藉口不予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公諸社會大眾,以昭公信。調查結果若涉及冤案錯判,司法機關應主動為其平反;若涉及縱放罪犯,則應提起再審定罪。
民間司改會強調,司法獨立是要保障法官公正審判的空間,而不是免於被監督的特權。《班加羅爾司法行為原則評註》指出,確保法官公私生活的廉正,是維繫公眾信任司法的原理原則;此案顯示當前對法官私生活監督有嚴重的法制漏洞,立法院應舉辦公聽會檢討如何強化司法人員的廉正監督,並儘速審議民間版《法官法》修法草案。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