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庇護新規是要取消庇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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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05日訊】2020年6月中旬,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建議有關政治庇護、加快遞解、和難民方面的新法律法規,目的是大幅改變美國現存的難民和庇護申請條例,抬高門檻,規範和加快流程、加快遞解那些沒有資格申請難民和庇護身分的非法移民。許多客戶詢問,這些新的法律法規一旦通過,是不是就真的更難申請庇護、甚至要取消庇護了呢?

請讓我們看看這些新規與相應的以前版本有哪些不同。首先,如果案子被轉到移民法庭,法官有更多的權力撤銷案件。這就意味著在遞交政治庇護申請和上庭之前,專業的法律援助和充分的準備變得尤為重要,任何一個草率的、隔靴搔癢和不痛不癢的庇護申請,在法官手裡後,法官都有權直接叫停,不給申請人上大庭的機會。此外,法官還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在決定案子是否成立並是否容許案子進行到大庭時,有許多因素需要考慮,例如學生簽證入境後是否如期在申請的學校入學讀書,沒有讀書是什麼理由等等。這些因素在新規出台以前其實也在法官的考慮範圍內,只是現在加重了這些因素的分量並歸類在一起考慮了。

第二,偷渡和非法入境者將被放到快速遞解的程序中面臨被加快遣返的命運,除非有申請庇護的真實理由和證據,可以申請監獄解救並進一步申請庇護。以前,蛇頭將人偷渡進美國後往往就不管接下來的事了,或者隨便安排一個客戶都不一定喜歡或者接受的律師負責客人的監獄解救或者加快遞解的上庭事宜。現在無證移民隨時都有被逮捕和被驅逐的風險,當然有些人可以得到豁免,如人口販賣的受害者、有真實理由和證據的庇護申請者等等。因此,非法或無證入境的移民就需要比其他人做更加充分的準備,一旦被捕而進入加快遞解程序,擺脫移民監獄的保釋理由將受到更大的限制。

第三,庇護申請理由中的特殊社會團體將被重新清晰定義。以前,許多人利用這一理由鑽漏洞遞交庇護申請。現在清晰定義特殊社會團體以後,有資格申請庇護的人群就會受到合理的限制,而不符合申請庇護要求的案件會被有效篩除。

第四,迫害的概念將被清晰地定義。以前對於這個概念沒有明確地在法規上清晰定義,而是散布在各級法庭的判例和移民局規則中。現在將明確定義迫害這個概念,並把它放到庇護新規顯眼的位置。比如,受到黑社會傷害、或是犯罪的受害方,這些都不是政治迫害,因此都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迫害。此外,政治迫害存在的地域範圍應該是全國性的,您在某國一地受到迫害,則在該國的任何地方都會受到迫害,這樣的迫害才是真正的迫害。比如您來自中國,在中國的武漢受到了政治迫害,而您搬家去了別的城市後卻不再受到同樣的迫害,您就可能無法獲得庇護。

第五,若入境美國前有停留、定居、或者途徑第三國,則說明您可在第三國安頓,並沒有獲得緊急庇護的迫切需求,因此也將更難獲得庇護。現在對於途徑或停留過第三國的申請人更加嚴厲,但也只是更嚴而已,不是說不能申請庇護,因此不必過分擔心。

總之,大部分新法規都將使以前的法規更加清晰明朗、全面系統、嚴堵漏洞、消除模稜兩可、提高案件審理效率。而華人因為宗教信仰、藏疆迫害、香港問題、反貪抗暴、城管強拆、人權抗爭、維權上訪、計劃生育和法輪功等理由遞交的庇護申請,不僅不受影響,反而更易更快獲批。看似限制政治庇護的新規,實則會加快和簡化庇護裁決,不符合要求者將被儘快剔除,對以庇護為藉口想混進美國的人將被鐵面無私加快遞解。 必須注意的是,新規對申請細節,從資料準備、填寫表格到庇護面談和上庭,都有新的要求,這不僅加大了申請的難度,更是給庇護律師增加了壓力。小小的大意之誤可能導致退件甚至被拒;律師僅憑過往的辦案經驗和陳舊的知識而不及時更新法律,則會事倍功半、甚至弄壞客戶的案子。

編者按:田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以擅長經辦各種移民案件著稱業內,特別是政治庇護和職業移民申請,且於2017年和2020年連續四年被評為德州十佳移民律師。田律師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於撰寫各種上訴狀、上訴成功率高。另外,田律師博採眾長,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還曾擔任華中科技大學外語系專業英語教師。他為人謙虛、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自己的事,急客戶之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

Attorney Fangzhong 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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