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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最高法院遺失案件卷證15宗 監院促司法院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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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台最高法院竟遺失案件卷證15宗,監察委員蔡崇義、高涌誠調查後表示,令人匪夷所思!監察院2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最高法院因內部管理不當、主管監督不周,導致15宗案卷卷證遺失且迄今未能尋獲,核有違失;因此於12日通過2位監委的調查報告,要求司法院督飭改進。

蔡崇義、高涌誠調查發現,最高法院書記廳文書科發文股因內部管理不當、便宜行事,相關承辦人員未謹慎稽核比對發卷管理流程,導致遺失15宗「107年台上字第3638號案卷」卷證,令人匪夷所思;且事發後又隱匿不報,擅自處理,使遺失案卷迄今仍未能尋獲,核有違失。

調查報告指出,最高法院本身的內控機制不彰,未將發卷流程的複核機制、卷證保管責任作出明文規範,使內部控制稽核機制失去應有功能,確有缺失。而相關主管未善盡監督權責,放任積弊成習、對屬員監督不周,衍生公文及案卷遺失的重大違誤,已戕害司法機關形象,因此主管也有違失。

兩位監委表示,司法院身為最高法院司法行政事務的監督機關,應督促所屬機關持續清查遺失卷證下落,避免人謀不臧等情事發生,並應督導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控機制,研議相關科技輔助卷證管理措施,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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