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大同公司經營權爭奪戰持續延燒,經濟部商業司9日宣布,對大同公司的新選任董事變更登記,正式駁回其變更申請。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表示,經濟部已做成決定,不准變更登記,也不給補正機會。
李鎂指出,《公司法》明定股東有表決權與選舉權,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應受法律保障,在主管機關、法院並未就公司股權如何適用法令表示意見前,公司不應自行拒發股東選舉票剝奪股東表決權;本來有23億多的股份,應以此計算出席門檻是否達到,公司卻刪除其中的12多億股,但股東是否涉及違反《企併法》、《兩岸條例》等法規,而有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情事,無從由公司逕予認定並予刪除。
李鎂表示,公司之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表示,已在今年5月間向法院聲請確認股東權不存在之訴,同時聲請假處分,足見公司亦認為有關股東權或表決權是否存在亦應由法院進行認定。
李鎂說,公司扣除股東會股數部分,顯然缺乏依據並與法令有違,依照公司股東會議事錄記載實際出席股數已有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股東出席之情形,顯與《公司法》規定不符且再無補正的餘地。
對於經濟部為什麼沒有依據《公司法》195條立刻要求大同公司召開股東會改選,經濟部回應,原因是後續還有很多發展可能性要考慮,主管機關優先尊重其他股東有請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大同公司目前仍有主導辦理股東會的權利,如果現在立刻要求召開,可能會再次發生影響股東權益情形。經濟部將視後續情況,不排除在適當時機,要求限期召開的可能性。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