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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安全第三國協議被裁定違憲

一名聯邦法官週三(7月22日)裁定,加拿大和美國安全第三國協議,違反加拿大憲法。圖為2017年8月從美國抵達加拿大的難民申請人。(GEOFF ROBINS/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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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蘭多倫多報導)一名加拿大聯邦法官週三(7月22日)裁定,加拿大和美國安全第三國協議,違反加拿大憲法,法庭給予渥太華六個月的時間對法官的裁決作出回應,亦即裁決將於明年1月生效。

據CTV報導,聯邦法院大法官安·瑪麗·麥克唐納(Ann Marie McDonald)週三表示,加美「安全第三國協議」( 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的內容違反了憲法當中,對人民生命、自由、和安全的保障。

法官宣布協議違反憲法的決定被暫停六個月,使協議有效期至一月中旬,並給予特魯多政府時間來回應法院的裁決。

聯邦公共安全部長布萊爾(Bill Blair)的發言人瑪麗·里茲·鮑爾(Mary-Liz Power)說,該部門「已經得知到聯邦法院的決定,目前正在審查中。」

鮑爾表示:「儘管聯邦法院已作出裁決,但該決定要到2021年1月22日才生效。」

安全第三國協議存在爭議

「安全第三國協議」於2004年生效,該協議是加拿大與美國之間就接收難民問題達成的一項共識, 它要求尋求庇護者在抵達的第一個安全國家時提出避難申請。換而言之,加國可以拒絕來自美國的尋求庇護者,因爲他們必須要在最初抵達的安全國、亦即美國、申請庇護。

但該協議的問題是它僅適用於通過正規渠道如陸路或機場抵達口岸的難民申請人。而管不到沒有走正式海關手續的偷渡者。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在美國沒有正式身分的人選擇越境偷渡進入加拿大的原因。

而且,加拿大難民倡導者一直在努力反對協議,認為對於逃離迫害的人們來說,美國並不總是一個安全的國家。

此案是由加拿大難民理事會,大赦國際,加拿大教會理事會以及許多個人訴訟人提出,他們辯稱,加拿大將不合格的難民申請人遣返美國,令他們面臨風險,包括拘留和最終驅逐出境,到可能面臨傷害的國家。

他們對法官的裁決表示歡迎,並呼籲聯邦政府停止將人員遣返美國,並且不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案件的申請人都是來自薩爾瓦多、埃塞俄比亞和敘利亞的公民,他們從美國陸路口岸抵達加拿大,並尋求難民保護。

法官在判決中寫道:「申請人提供了重要證據,證明協議下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返回美國後面臨的風險和挑戰。證據清楚地表明,那些被加拿大官員遣返回美國的人被拘留」

聯邦政府作為此案的應訴人,辯稱雖然失敗的申請人在美國會受到拘留,但可以採用公平的拘留審查程序。法官拒絕了這一說法。

政府還爭辯說,取消安全第三國協議將導致難民申請人大增,並使整個難民系統處於危險之中。

法官寫道:「但是,我認為,這一點上提供的證據很薄弱。」 「過去,加拿大表現出了根據需求適應難民人數波動的靈活性。」

責任編輯:嚴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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