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高科技公司在蒐集用戶海量數據的同時,如何對待個人隱私,是一個爭議不斷的話題。6月2日,搜索引擎、網絡廣告巨頭谷歌(Google)公司,因旗下瀏覽器「無痕瀏覽」(Incognito mode)模式,因涉嫌侵犯個人原本認為應該是私密瀏覽的數據,被3名用戶告上法庭,要為數以百萬計的用戶討回公道。
這個在聖荷西(San Jose)的美國地區法院發起的起訴,原告在起訴書上說:「儘管這是一個無處不在的數據追蹤產業,谷歌知道你的朋友是誰、你的愛好是什麼、你吃了些什麼、喜歡什麼電影,你喜歡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逛商場,你最鍾愛的度假地點,你喜歡的顏色,甚至是你上網衝浪訪問的最為隱私的、可能導致尷尬的事情,不管你是不是遵從了谷歌的建議,宣稱能夠讓你的行動『私密』。」
「谷歌已經成為了不負責任的,在數據中獲取寶藏的一家公司,正在以喬治.奧威爾都無法想像的程度在擴張。」起訴書中說。
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在1948年寫就了《1984》一書,描繪了一個集權主義達到頂峰的可怕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思想自由成為死罪,有獨立自主思想的個人被消滅殆盡,每一個人的思想都受到嚴密控制。這部著作被認為是描寫共產主義的預言式的著作,書中的許多設想,已經在現實中能夠找到,甚至可能有過之而不及。
但這起針對谷歌的官司,基點則是這家總部位於山景城(Mountain View)對「無痕瀏覽」模式的描述,原告在一個聲明中稱,這項模式按照谷歌的說法,允許用戶「私密地瀏覽網絡」,但谷歌公司則反擊稱,這個「私密」瀏覽,並不意味著數據不被蒐集。
谷歌公司已經表示,將會盡力應訴,該公司在發出的一份聲明彙總表示,旗下的瀏覽器Chrome的「無痕瀏覽」模式,給用戶一個選項,能夠在互聯網上瀏覽,而相關的動作紀錄不被保存在瀏覽器,或者瀏覽器所在的設備中。
谷歌並稱,每次都清楚地聲明,打開「無痕瀏覽」模式時,網站或許能夠蒐集你瀏覽的活動。
原告的3人中,切森.布朗(Chasom Brown)和瑪麗亞.阮(Maria Nguyen),來自洛杉磯(Los Angeles),威廉.比亞特(William Byatt)來自弗羅里達(Florida)州,他們希望能夠做成一個集體訴訟案,能夠代表「數以百萬」計的用戶,為每人爭取至少5,000美元的索賠。若法庭裁定谷歌敗訴,該公司將支付至少50億美元賠償金。
訴狀中表示,谷歌在宣稱中聲稱,只要使用瀏覽器,比如谷歌的Chrome,蘋果的Safari或者微軟的Edge,Firefox,並啟用「私密瀏覽」模式,就可以防止將個人信息與谷歌共享。
然而,儘管啟用了這種私密瀏覽模式,訴狀中稱,「谷歌仍然繼續實時地追蹤、蒐集、辨認出瀏覽數據,從而違反了聯邦、加州有關竊聽方面的法律,也違反了消費者的隱私權。」
「不為廣大消費者所知道的是,谷歌一直在追蹤、讀取用戶的請求,不放過每一次點擊、每一頁瀏覽,而且是實時地在進行著。」起訴書稱。
「谷歌有著眾多的追蹤工具,包括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谷歌廣告經理(Google Ad Manager),這些工具,事實上就是設計來在用戶瀏覽時追蹤用戶的,不管用戶怎麼設置都沒用。」
那麼Chrome的主頁上是怎麼介紹「無痕瀏覽」的呢?是這麼說的:「現在(啟用『無痕瀏覽』後)你能夠進行私密瀏覽,其他使用這台設備的人,不能知道你的網絡活動。然而,下載或者書籤將被保存。」
這個網頁還表示,Chrome不會保存用戶瀏覽的歷史紀錄、小甜餅(cookies)、網頁數據,以及輸入的表格等,但也警告用戶,網絡活動仍然能夠被所訪問的網站、雇主、學校或者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等看到。
在網頁中,谷歌還進一步解釋,「無痕瀏覽」不會防止訪問的網站知道你是誰,如果你在「無痕瀏覽」模式下在任何網站登錄,這個網站會知道是誰在瀏覽,從登錄的那時起,也能追蹤你的網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