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台北報導)在8月1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之前,行政院29日發布「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院長蘇貞昌出席致詞表示,這是第一次行政院具名報告,顯見臺灣從威權時代走到人權時代,見證臺灣民主大門漸開。報告完成後,明(2021)年三月下旬將邀請十位國際專家來台審查。
我國非聯合國成員,無法成為任何國際人權公約正式「締約國」,依然積極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並定期提出國家報告,目前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已有六部公約國內法化並建立報告與審查制度,包括兩公約、婦女歧視、兒童權、身障權、種族歧視等六大公約。
尚未國內法化的公約包括,種族歧視、移工權、強迫失蹤、禁止酷刑等四部,其中,消除種族歧視公約(ICERD)已在5月8日核定推動,將在三年內提國家報告,此外,強迫失蹤、禁止酷刑這兩部公約上會期送立院審查但屆期未續審;另,勞動部正在研議推動移工權公約,六部公約迄今已提出七次報告。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報告表示,兩公約分別在2012年、2016年提出報告,2020年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由政府30個部會及民間團體檢視、對話共同完成,明年三月下旬將邀請十位國際專家來台審查,每4-5年進行一次循環檢視,先國內兩輪審查後,再邀國際專家審查,最後形成結論意見,作為民團監督依據。前兩次報告在總統府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提出,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8月將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階段任務結束,第三次報告由行政院接棒做,仍由法務部主責。
此外,近期香港自由與人權受到衝擊,港人來台尋求政治庇護,兩公約規定不得將之驅逐回母國,台灣未有「難民法」如何在兩公約架構下回應香港人權需求?羅秉成表示,目前陸委會提出「援港專案」還有「港澳條例」足夠適用及彈性,兩公約「難民處理」原則也會遵循,會持續努力回應公約基本精神。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會後表示,港人受政治迫害來港也可比照先例,給予停留,不遣返母國,等待轉往第三地。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