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保護彈性法案 放寬貸款限制
【大紀元2020年06月23日訊】文:王榮玫・灣區會計師
2020年6月5日,川普總統簽准了薪資保護彈性法案。
王榮玫會計師將法案的內容摘要如下:
1.PPP(Payroll Protection Program)運用貸款的期限:由原來的6月30日延長至12月31日。
2.Forgiveness Period(免償還貸款計算周期):由原來的8週延長至24週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Payroll Minimum(最低薪資成本比例):由原來的75%降為60%,40%可用於合格的貸款利息、租金及水電瓦斯費等。
4.Rehiring(重新雇回員工):原法案規定雇主需在6月30日前重新雇用被資遣的員工,並給予冠狀病毒大流行之前的薪資水準;新法案延長至12月31日,以符合免償還貸款的條件。
5.Deferred Payments on PPP Loans(延長申請免償還貸款時間):借款人沒有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出免償還貸款的申請,則需開始還款。
6.Extended Maturity For PPP Loans(延長貸款的到期日):從原來的2年延長至5年。
7.Removal of Restrictions on Payroll Tax Referral:取消借款人不能取得延遲繳薪資稅的規定。
8.Payments to Furloughed Employees, Bonuses, or Hazard Pay:支付因疫情影響而休假員工的薪資、獎金,或加發危險工作津貼等均包含在薪資成本的計算。
9.公司股東兼員工(Owner-Employees)、自雇人士(Self-Employed)、合夥人(General Partners),薪資成本是2019年總薪資÷12個月x 8週,或$15,385 ($100,000÷52週x8週),兩者取小的金額為薪資成本。
10.Forgiveness Review(免償還貸款的審核):Lenders(如銀行等)有60天期限審核免償申請,然後提交至小商業局(SBA),SBA在90天內需歸還該免償金額給Lenders。
11.Retention of Records(資料的保存期限):借款人需將貸款相關文件(如薪資記錄、貸款、租金、水電瓦斯等支出收據)保存6年。
此項法案新增了以下條款:
12.雇主釋出善意恢復原來被資遣員工的工作及薪水但被拒絕,則不會影響免償還貸款的核准。
13.借款人能提出證明文件,由於受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所經營的業務無法恢復到2020年2月15日前的水準,則不會影響免償還貸款的核准。#
以上文章由灣區會計師王榮玫(Rosemary)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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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舊金山6月13日理財版
責任編輯:李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