撣封塵:誰在公然戕害「祖國的花朵」?
【大紀元2020年06月15日訊】少年兒童被愛稱為「祖國的花朵」,寄託著國家民族的未來。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中共人大常委會批准了該公約。
在我國18歲以下的少年兒童群體裡,有一個特殊的人群,他們的年齡在6~14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段的特殊之處在於:這是「中國少年先鋒隊」(簡稱少先隊)的適合年齡。也就是說,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要入少先隊,戴紅領巾。目前在校少先隊員大約一個億。
少先隊在中共黨、團、隊的組織序列裡,是最低的一級,但它也有《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簡稱章程)。2005年第五次全國少代會通過的這個章程,共有十七條。筆者逐條看過,發現章程有若干處不能不指出的硬傷,現把這些硬傷公之於眾。
是「誓言」還是兒戲?
章程第十二條這麼寫的:「我們的入隊誓詞:我是中國少年先鋒隊隊員。我在隊旗下宣誓: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好好學習,好好鍛鍊,準備著:為共產主義事業貢獻力量!」
中共規定,入隊的適齡為6~14週歲,讓一個剛剛6歲的懵懂兒童舉手宣誓,這也有點兒太滑天下之大稽了吧?
請問:他知道什麼是誓詞嗎?他知道為什麼要發誓嗎?他知道發誓意味著什麼嗎?「我熱愛中國共產黨」,他知道這黨是什麼嗎?「為共產主義事業貢獻力量」,他知道這主義是什麼嗎?如果這些他一概不知道,那這發誓不是瞎胡鬧嗎?
問題的更深層在於:一個剛剛6歲的懵懂兒童,他是具備行為責任能力的人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來了解一下法律的「責任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規定什麼年齡開始負刑事責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問題,因為刑事犯罪責任年齡是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要件之一。為個要件又叫「犯罪的主觀方面」,又可表述為「犯罪的主觀故意」。從中國的刑法規定來看,不滿14週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也就是說,處於6~14週歲的少年兒童對自己的社會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此看來,入隊誓詞的價值等於零。自古以來,發誓是一件多麼嚴肅的事啊,中共把卻它搞的形同兒戲,簡直就是「逗你玩兒」呢。
然而,「逗你玩兒」也不能拍玩,把這些東西讓不明就裡的懵懂兒童以堂而皇之的儀式表白出來,實在難逃公然強姦之嫌。
是「呼號」還是「哀號」?
在章程裡,規定了一個「呼號」,它的程式是這樣的——
領呼人、全體隊員要面向隊旗,右手握拳,整齊舉於耳側,呼號回答完畢後要自覺整齊地放下,成立正姿勢。
領呼:「準備著,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回答:「時刻準備著!」
宣誓人:(自己的名字)
說起這個呼號的來歷,還得追溯到中共的老大哥前蘇聯。1902年,蘇共黨魁列寧寫了一本書,書名叫《做什麼》,其中有一句話「時刻準備著」,據說這句話對推翻沙皇統治起了很大的煽動作用。
1922年,世界上第一個少先隊組織——「列寧少先隊」,在前蘇聯莫斯科出現,並確定「時刻準備著,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為該少先隊的呼號。
我們知道,在中共的入黨、入團誓詞裡,都有「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的毒誓。中共也許是因為讓少年兒童直接發這樣的誓言太過駭人,所以就改頭換面,來了一句「時刻準備著」。要知道,這跟「奮鬥終身」基本上是一個意思。因為時刻準備著,說白了就是從生到死都得準備著。雖然中共規定年滿14週歲自動離隊,年滿28歲自動離團,但這只是表面形式上的離隊、離團,絲毫改變不了誓言的存在和內涵。說白了吧,黨、團、隊的誓言,就等於向中共發了一個毒誓,同意把自己的一生獻給它。這問題內涵太大了,此處點到為止。
列寧早已故去,蘇共已成歷史,蘇聯也已土崩瓦解,中共也內外交困、岌岌可危。如此看來,中共把「時刻準備著」這句話確定為少先隊的呼號,與其說是激勵士氣的呼號,不如說是替列寧和蘇聯招魂、替中共自己送終的「哀號」了。
事實上,中共不是正在步蘇共的後塵嗎?而且下場將比蘇共更慘啊!
少先隊組織的合法性受質疑
在章程中,有這麼一句話:「我們隊的創立者和領導者:中國共產黨。黨委託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直接領導我們隊。」
我們知道,中共成立於1921年,是隸屬於第三共產國際的一個遠東支部,說白了,就是聽命於蘇共。這個遠東支部的任務,是推翻中國政府,建立蘇維埃政權,這是共產黨世界革命的一個組組成部分。也就是說,中共起底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賣國漢奸黨。民國時期沒有進行過社團註冊,當然是一個地下非法組織。這也是民國政府稱其為「共匪」的原因之一。
中共騙奪政權後,按照它自己制定的國家社團法的規定,中共作為一個社會團體,理應依法在民政部進行社團註冊,否則即是非法組織。雖然中共利用執政的特權,在國家社團法中明確它可以不經過社團註冊而存在,但若按照國際公認的社團法理念來衡量,從成立至今,歷經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屆政府,從來沒有經過社團註冊的中共,永遠是個非法組織,其合法性受到質疑。
進而我們可以推論出,由中共派生出的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的合法性同樣應該受到質疑。就像沒有經過民眾普選的中共政權合法性理應受到質疑是一個道理。
那麼,中共把眾多的少年兒童趕進少先隊這樣一個合法性受質疑的非法組織,是不是有點太坑人了。
可怕的「紅領巾」
章程第七條說:「我們的標誌:紅領巾。它代表紅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鮮血染成。」
在剖析這第七條之前,筆者先提個問題:如果有人把一塊死人的鮮血染紅的布拴在一個孩子的脖子上,這個孩子會是什麼感受?孩子的家長會是什麼反應?——答案不言而喻。
那麼,為什麼當中共把這樣一塊紅布拴在千千萬萬個孩子脖子上的時候,家長、老師和全社會卻都認可呢?還不以為凶反以為吉呢?與此相類似的一個現象是,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告訴世人「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又有多少人深思過「幽靈」是什麼,幽靈是不是就是共產黨?
中共把血染紅布拴在孩子脖子上,說的比唱的都好聽,實則是包藏著極其險惡的禍心。按照傳統文化來看,這東西只能給人帶來霉氣,招來禍殃。
不僅如此,中共自稱國旗、黨旗、團旗等等,都是死人鮮血染成的同一類東西。中共就是這樣用看似「偉光正」的葫蘆,暗售「假惡暴」的毒藥,戕害強姦祖國的花朵,戕害強姦中國人。
黨大於國「從娃娃抓起」。
在章程中,有兩處名詞排序:「聽黨的話,愛祖國、愛人民……」;「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這明擺著是把黨凌駕於祖國和人民之上。一個百年歷史、九千萬黨員的非法社團,竟然坐在五千年歷史、十四人口的中國頭上稱大,真是豈有此理!
既是「先鋒隊」,怎能大幫哄?
小學生剛一入學,就要統一加入少先隊。少先隊少先隊,顧名思義,應該是少年的先進分子才有資格加入的。剛一入學就大幫哄,這還稱其為「少先隊」嗎?名不正剛言不順,名不副實。
「紅領巾」成絞命索
請看「紅領巾」成絞命索案例——
●2008年5月14日,歷經三次相親無果,福建省漳州市南靖縣41歲的光棍漢張昌(化名),將魔掌伸向了鄰居12歲的女孩。欲強暴遭強烈反抗後,他殘忍地用紅領巾勒死女孩。5月19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殺人罪被警方逮捕。
●2012年,家住昆明市呈貢新區倪家營村的倪某某,由於感冒沒有趕上校車。在步行前往離家4公里的學校時失蹤。5月21日,在距學校700米的一個防空洞中,有村民發現了倪某某已被燒焦的遺體。
檢方查明,5月15日上午7點左右,15歲的阿平在倪某某上學的路上,將倪某某強行帶至倪家營村昆河鐵路的一個防空洞內,用紅領巾將其勒死,後焚燒屍體並逃離現場。
●2014年,湖南桂陽縣歐陽海鎮中心完小三年級117班男生寢室,班主任劉姍查房發現小斌(化名)吊在床上,紅領巾一頭勒在脖子上,另一則頭綁在上鋪的鐵架上。小斌被送往醫院前已停止呼吸,被一條紅領巾結束了9歲的生命。
小斌的脖子上有條U形傷痕,是被紅領巾勒緊形成的。據湖南郴州桂陽警方介紹,小斌之死已排除他殺可能,自殺的可能性也不大。
●2017年,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彭高鎮壇華村,12歲的小楊不幸身亡。據死者父親介紹,兒子正在上小學6年級,事發當天,小楊向正在炒菜的奶奶要家裡二樓的鎖匙,稱要去二樓去找一條紅領巾。下午6點多鐘,奶奶見小楊遲遲不下樓,便去樓上找他。卻發現孩子連同紅領巾一起掛在一根鋼筋上,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
這些年來,全國各地每年都發生多起紅領巾勒死少先隊員的事件,給家庭造成悲劇,給社會帶來震驚,屢屢成為媒體焦點。然而,每年「兩會」那麼多的代表、委員提案,居然沒有一個人敢提出取消學校強制戴紅領巾的規定,你說奇怪不奇怪?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