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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治

18歲公民權 朝野黨團支持本會期組修憲委員會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右2)、蘇巧慧(右1)等人2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下修投票權為18歲,下修民法成年至18歲,也應將各法律中以「年齡作為門檻」的限制進行修法。(陳柏州/大紀元)

【大紀元2020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公民權下修至18歲獲朝野立委高度共識。立院院會28日處理由台灣民眾黨所提出的公決案,要求在本會期組成修憲委員會;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表示,應盡速處理公民權下修,以符合世界潮流趨勢,並希望不要參雜其他影響修憲的提案;經院會討論後,公決案逕付二讀、交付朝野協商。

張其祿於院會說明時表示,日前拜會立法院長游錫堃,提出願意支持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在民眾黨倡議下,發現國民黨、民進黨等委員,均有提出修憲想法,共識集中在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有的版本主張修憲法本文、有的則是增修條文,但顯示此一議題具有高度共識。

他表示,綜觀世界各國,目前僅剩極少數國家將參政門檻訂得這麼高;民眾黨率先提出「一憲二法」,也樂見朝野立委均提出修法方向。應趁著這樣的時機點,在有高度朝野黨派共識下,盡速組成修憲委員會,先進行比較快速、讓公民權下修的共識,不要參雜影響修憲的其他提案,以符合世界潮流趨勢。

隨後民眾黨團提案將該案逕付二讀,由於現場立委並無異議,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該案逕付二讀,請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協商,待協商後再行處理。

立委籲:除公民權下修至18歲 其他各法也要修

此外,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賴品妤、蘇巧慧、周春米等人也召開記者會,呼籲下修投票權為18歲、下修民法成年至18歲,也應將各法律中以「年齡作為門檻」的限制進行修法。

洪申翰表示,台灣是東亞唯一將投票年齡訂在20歲以上的國家,在國家推動投票年齡下修浪潮中吊車尾;接下來他將全面檢視各法律中的年齡限制,針對《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政黨法》等,提出下降或放寬年齡限制的修法。

賴品妤則說,若下修投票年齡涉及修憲門檻太高,修正《民法》成年規定比較容易;尤其台灣的公民滿18歲可以公投,要負完全刑事責任,可以結婚、服兵役,也就表示在法律制定上,早已認可18歲公民的自主能力。

責任編輯:英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