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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解散! 婦聯會:無人保證轉型政黨可免被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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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包含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因未依《政黨法》規定從政治團體轉型為政黨,將於27日遭強制解散。對此,婦聯會主委雷倩26日強調,婦聯會絕非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分別向總統蔡英文、內政部、立法委員提出呼籲,同時將透過司法途徑、國際關注、群眾動員等尋求支持。

雷倩表示,雖然創立婦聯會的蔣宋美齡有很多政治身分,但婦聯會一直都是慈惠團體,70年來都是以公益為核心,雖然黨產會認定有部分的政治獻金,但根據過去10年的紀錄,政治獻金僅占所有捐助的0.5%,且均依照《政治獻金法》進行,而其他99.5%都是有關慈惠的文教交流活動。

「婦聯會未來的走向,絕對不是推薦候選人參與公職選舉」,雷倩強調,去年10月召開代表大會時,最終以61票不贊成、9票贊成的懸殊差距,決定繼續以公益團體貢獻社會而不籌組政黨;至於不籌組政黨的考量,雷倩指出,在無人能擔保成為政黨後仍可進行公益、不被黨產會追殺的情況下,婦聯會寧可維繫多年來的傳統及宗旨,並行使公民不服從。

針對內政部25日指稱婦聯會未積極轉型,雷倩表示,婦聯會絕對沒有怠於轉型。2017年《政黨法》通過後,婦聯會不斷行文內政部,表達轉型為非政黨法人或團體的主張,同時也向衛福部申請成立其他公益組織,但兩部會從去(108)年迄今仍在互踢皮球,尚未答應。

雷倩並提出3個呼籲,婦聯會未來將建立公開透明的平台,請蔡英文基於過去對婦聯會的了解,暫停撤銷。而內政部官員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審法官表示,「如果婦聯會要轉型其他團體,內政部樂觀其成、並給予輔導」,因此內政部應准許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的法人團體。最後,立委應檢視《政黨法》將政治團體納入轉型政黨是否違憲。

內政部25日指出,《政黨法》於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內政部已於2年期限屆滿前通函各政黨、政治團體促其盡速完成改正,並於2019年12月決議再給予4個月的補正期限;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共有56個,其中有10個已轉型為政黨、4個申請解散,其餘42個未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的政治團體,內政部將一視同仁,依法廢止立案。◇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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